关于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1-28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3901202200001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审计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审行〔2022〕1号

  • 成文日期:

    2022-01-27

  • 发布日期:

    2022-01-28

关于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区审计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1年716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审计局原局长郑勇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关于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围绕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确保资金规范使用提出了审议意见,建议区政府加强审计发现问题原因分析,研究建立遏制多发性领域、经常性问题发生的有效机制;抓好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继续跟踪检查;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完善支出政策的重要依据。现将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区推动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202177日召开第91次常务会议,听取关于2020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区审计局落实好审计整改跟踪督促责任,对审计发现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对账销号”,确保问题桩桩有落实、件件有整改;要注重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深入研究问题的特点、规律和趋势,推动整改责任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各被审计单位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整改工作要求,通过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等方式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举措和方案,按时报送整改情况和报告。区审计局坚持“治已病”,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照问题清单按项逐条“对账销号”,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注重“防未病”,树牢服务理念,开展审计宣讲,加大指导力度,推动完善制度、强化管理。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共出具审计决定62项,已全部整改落实;提出审计建议57条,已全部采纳,其中即知即改17条,承诺整改14条,制定方案整改18条,完善制度整改8条。截至10月底,整改问题金额68127.75万元,其中收回、上缴或减少拨付财政资金36286.38万元,制定完善了6项制度规范[1]

二、审计查出问题具体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区财政局制定下发《崇明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采取指导性目录与禁止性事项相结合的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区财政局还组织下发《关于编制 2022 年区级部门预算和2022-2024 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的工作要求,督促各部门落实政府购买服务主体责任,按照公共性和公益性原则,坚持改善民生和转变政府职能,合理控制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规模。

(2)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强化的问题。区财政局采取了三项措施推进整改。一是加强项目自评整改。组织项目自评专项整改工作,要求各预算单位对照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二是规范填报工作标准。统一项目自评模板,加强填报事项、审核等内容的标准化管理。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强化绩效导向。

2.预决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主体与实施主体不一致的问题。区财政局明确工作要求,对项目预算编制主体为主管部门,项目实际实施主体及资金使用主体为下属事业单位的情况,在预算编制时应做到预算编制主体与实施主体相一致,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及调整不够精准的问题。区财政局采取了三项措施推进整改。一是明确工作要求。《通知》要求,各部门应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梳理好项目支出构成与三级明细,科学、合理、精准编制年度预算。二是规范预算调整。严格执行本区预算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在调整预算中规范使用结余资金,严控预算追加,加强预算刚性约束。三是强化执行进度考核。加强指标分析,对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及时对接预算单位,强化预算执行进度跟踪,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

(3)关于决算编制不够精准的问题。区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进行了账务调整,并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依法依规编制决算,确保决算收支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关于存量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一是对存量资金清理清缴工作不及时的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存量资金盘活力度,统筹使用存量资金。2021年上半年,各部门共上缴结余等存量资金19549.94万元;《通知》要求各部门充分考虑存量资金规模,科学编制预算。二是对专项资金沉淀闲置的问题。区财政局督促区土地储备中心、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于20214月分别上缴5033.27万元、131.84万元;要求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认真梳理项目情况,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处置结余资金;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本区建设用地减量化管理办法,督促各乡镇加快减量化项目进度,及时化解减量化项目专项资金。

(5)关于撤并专户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对代管资金专户往来款项进行梳理,列明每笔往来款项形成事由、金额,逐步做好清理工作。

(6)关于资产购置未按规定采购的问题。区财政局下发《通知》,明确新增资产的相关工作要求,提升制度执行力,持续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效衔接;加强内部预算、支出、采购和资产等多个管理机构联动,对“五项资产”购置的预算核定、购置申报、经费支出和采购管理各环节严加管控,努力确保相关单位按规定履行“五项资产”购置申报程序。

3. 债券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关于债券支出进度有待提高的问题,区财政局积极协同区发展改革委,督促相关单位加快专项债券资金项目支出执行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并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拨付资金。截至202110月底,25个债券项目实际已支付18617.38万元,其中13个审计时未使用债券资金的项目已全部开始使用。区财政局还制定《崇明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强化政府债券等专项资金的跟踪管理。

4. 财政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关于财务监理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的问题,区财政局强化源头管理,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监理工作等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项目建设单位和财务监理管理要求、参建服务单位责任界定等内容,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参建各方依法、依规、依合同约定履职。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预算收支不规范的问题。区绿化市容局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部门预算,并按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专项资金。二是关于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截至202110月底,区卫生健康委所属各单位预算执行率有所提高,区疾控中心“慢病专项调查” 等7项资金,预算执行率80.53%;区疾控中心和区卫生监督所“基本公共卫生中央补助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65.66%;岳阳医院崇明分院“专家派遣费”等3项资金,预算执行率63.63%;新华医院崇明分院相关项目历年累计结余583.23万元,已执行274.60万元;上述资金的剩余部分相关单位均已制定用款计划。

2.财政收支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福利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区公安分局将在统筹警力资源、科学安排勤务的基础上,取消向个人发放疗休养经费,合规组织疗休养工作。二是关于支出结算不规范的问题。区公安分局已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门卫、厨师津贴等费用。三是关于公务用车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委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对城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予以通报批评,要求所属单位引以为戒,规范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截至202110月底,所属单位9张油卡余额已降至规定标准内。四是关于资金未有效盘活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委已于20217月将应缴财政款余额220.75万元上缴区财政;截至202110月底,27个所属单位长期闲置社保缴费已使用28.36万元,上缴区财政568.40万元,余额降至43.80万元;18个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项资金累计结余5898.66万元,已使用3991.57万元。五是关于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委将逐步厘清往来款形成原因,采取对应措施加快清理,拟先对监护仪质保金等5笔往来款32.57万元进行清理,在2021年底前完成账务处理、资金拨付或上缴财政等工作。

3.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不准确的问题。区公安分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卫生健康委已将相关项目和资产补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二是关于资产调拨不规范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委已办理完成相关资产的调拨手续。三是关于资产管理流程不规范的问题。区环卫所购买新一轮城桥镇、堡镇餐厨垃圾收运服务,经区绿化市容局批复同意向中标单位提供作业车辆。

4.内部管理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费用报销不规范的问题。区公安分局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卡使用和差旅费报销的通知》,明确日常公务和办案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分类报销要求,从源头规范差旅费报销。二是关于合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绿化市容局对现有工程项目合同进行了梳理,加强合同管理力度,新合同签订中进一步明确权责,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三是关于内审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委表示将逐步完善内审机构设置,配备专职内审人员。四是关于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委明确相关经费核算口径,督促所属单位加强项目资金专项核算,做好日常台账管理和账务核算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还聘请了第三方对所属单位开展审计,重点检查相关单位财务核算的规范性、准确性,促进所属单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五是关于监管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区绿化市容局制定下发《上海市崇明区公益林、生态廊道建设土地流转资金发放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资金运作、优化发放成效、提高使用效益;区绿化市容局还通过加大考核力度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生态廊道养护后续管理;多拨付养护资金2.27万元,已追回并上缴财政。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共出具审计决定62项,核减工程投资额和项目待摊费用9605.36万元,相关建设单位均已严格执行审计决定,将多列工程造价全部予以核减并作账务处理。

对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够到位、招投标管理不够规范和投资控制不够严格等问题,相关建设单位承诺将加强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

(四)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安居工程资金分配和使用方面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关于收入未及时上缴的问题。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已将相关租金收入764.21万元,上缴财政。二是关于结余资金闲置的问题。区住房保障中心和区房屋管理中心已分别将相关结余资金272.71万元和112.79万元,上缴财政。

(2)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绩效方面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积极督促相关实施主体推进工程建设,截至202110月底,所有资金已执行完毕。二是关于个别项目立项不够绩效的问题。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将与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构建“生态美丽家园”项目协同推进机制,在新一轮项目前期方案编制过程中,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对同一小区内实施的项目进行合并立项、同步改造。

2. 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专项资金利用率较低的问题。区绿化市容局会同区财政局督促相关乡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目前相关资金已执行完毕。区绿化市容局进一步督促各乡镇加强制度落实,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奖补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发挥补贴资金对节能减排的促进作用。

(2)关于补贴支付不及时的问题。区经委会同区供销社督促相关乡镇及时将废弃农药包装物补贴支付给村级回收员,目前相关资金已支付完毕。

三、审计整改“回头看”专项检查情况

组织审计整改“回头看”专项检查工作,对2020年实施的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区交通委3个部门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审计查出的20个问题,经检查,已整改到位17个,收回、上缴财政资金940.34万元,制定完善制度规范5[2]。如对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未及时入账、处置收入未上缴的问题,区体育局对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账务处理,处置收入3.61万元已上缴区财政;区体育局还制定了《崇明区体育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从源头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尚在整改中3个。一是对房屋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目前正积极排摸情况,查找房屋历史资料。二是对盘亏资产,未及时报批处置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固定资产盘点工作,下发通知要求所属各科室、大队、所积极查找盘亏资产。三是对资产出租出借不规范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经与区财政沟通,确定待合同期满后收回出借房屋资产。

审计整改“回头看”专项检查中,还对2016年至2019年实施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尚在整改中的问题进行跟踪。经检查,2个问题尚在整改中。一是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向财政部门申请核销相关往来款,财政部门要求每笔资金产生原因必须进行取证才能予以核销,因涉及的往来债权债务达20年以上,取证较为困难,区农业农村委正在进一步搜集相关资料。二是对应收账款未及时结算和清理的问题。区国资委向财政部门申请对团结沙农场借款作坏账核销处理,财政部门要求提供团结沙农场有关债权债务约定的协议,该协议因时间久远已灭失,区国资委正在进一步搜集相关资料。

四、下一阶段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安排

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领导干部对审计整改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部分问题整改停留在表象,审计整改推进机制不够完善等。

根据审计整改的总体情况,区政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的成效:一是“自觉改”,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做到“新官理旧账”,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要亲自抓、亲自管,落实责任到人,采取有力举措,确保审计发现问题逐项逐条整改。二是“提前防”,对于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通过审计加强警醒,“治已病”“防未病”,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主动建”,对其他部门发现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借鉴经验教训,开展对照自查,举一反三,完善制度,从源头进行常态长效管控。

区政府将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督查督办机制,要求区审计局深化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加强对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跟踪督促,进一步巩固审计整改成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蝶变‘十四五’、建设新崇明”作出审计贡献。

对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区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1] 本区审计整改中制定完善的6项制度分别为区公安分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卡使用和差旅费报销的通知》,区财政局制定的《崇明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关于编制 2022 年区级部门预算和2022-2024 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崇明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监理工作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区绿化市容局制定的《上海市崇明区公益林、生态廊道建设土地流转资金发放实施方案》。

[2]审计整改“回头看”专项检查中制定完善的5项制度分别为区市场监管局制定的《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制度》《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区体育局制定的《崇明区体育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崇明区体育局内部审计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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