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901202100003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审计局
发文字号:
沪崇审公〔2021〕2号
成文日期:
2021-11-19
发布日期:
2021-12-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2月3日至4月20日,区审计局对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生健康委)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就有关事项延伸审计了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上海市崇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8家单位,对港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22家单位电子数据进行了分析整理。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卫生健康委为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30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区卫生健康委基本落实了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国家疾病防治等政策;预算基本真实完整,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区卫生健康委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部控制基本有效;政府投资项目程序立项基本规范,已完工项目尾款支付基本合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
部分下属单位专项预算执行率较低,涉及金额207.85万元;部分下属单位预算资金结存量较大,涉及金额6819.34万元。
(二)公用经费使用及管理
调剂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涉及金额16.61万元;油卡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3.95万元;新购公务车装修支出不合理,涉及金额2.86万元。
(三)财务管理
应缴财政款未及时上缴,涉及金额220.75万元;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3838.9万元;社保户闲置资金数额较大,涉及金额640.51万元。
(四)资产管理
采购医用设备未及时调拨,涉及金额1419.87万元;部分投资项目未作固定资产核算。
(五)内部管理
未按规定设立内审机构;下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核算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对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区卫生健康委督促下属各单位科学合理编报年度预算,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对历年结存资金进行清理,降低资金结存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对公用经费使用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区卫生健康委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按规定范围使用公用经费,遵守各项公用经费管理规定。
对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区卫生健康委加强财务管理,按规定及时上缴应缴财政款,经审计指出后,区卫生健康委已将上述资金上缴财政;及时清理有关往来款项,避免大额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督促相关单位对社会缴费账户结余资金情况进行清理。
对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区卫生健康委加强资产管理,定期清查盘点,对已调出资产及时进行调拨和账务处理;对投资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对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区卫生健康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体系,按照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对下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财务指导和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口径。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卫生健康委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