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901202100009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审计局
发文字号:
沪崇审公〔2021〕8号
成文日期:
2021-11-19
发布日期:
2021-12-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东平镇截污纳管二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1月31日至2020年1月6日,区审计局对由上海崇明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崇明水务管理公司)负责实施的东平镇截污纳管二期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5年6月17日,崇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实施东平镇未纳管污染源截污纳管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崇发改〔2015〕224号),同意实施东平镇截污纳管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对明华一村、长江一村等16个污染源进行截污纳管,并敷设部分市政二级污水管网收集沿线企事业单位污水。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DN300污水管道5620米,改建DN300-DN1200雨水管道3248米,新建黄河路、育才路、桂林路DN300污水二级管网1470米。工程总投资估算为3917.97万元。所需资金由市补贴800万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安排。
东平镇截污纳管二期工程由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上海市政交通设计研究院公司进行设计;上海富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监理;上海瑞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投资监理;主体工程由上海崇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为2450.77万元。
二、审计结果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根据建设单位送审的资料反映,截止2020年10月,该项目送审总额3213.7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612.42万元,待摊费用601.32万元。已支付项目资金2601.0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082万元,待摊投资519.06万元。
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3126.9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525.64万元,待摊费用601.32万元。
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审定决算价比送审决算价核减86.78万元,核减率3.32%。
核减原因主要是多计工程量及主材变更。如主体工程多计水泥路翻挖,核减工程款约49万元;又如联系单1将投标中的DN250HDPE管改成UPVC管 ,核减工程款约2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
针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量问题,根据财政部、原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中有关规定,要求上海崇明水务管理公司将上述多计工程结算价款予以核减,今后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真实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
具体整改结果由上海崇明水务管理公司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