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12-01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3901202100015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审计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审公〔2021〕14号

  • 成文日期:

    2021-11-19

  • 发布日期:

    2021-12-01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2月至4月,区审计局对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区绿化市容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了区绿化市容局所属上海市崇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上海市崇明区林业站和上海市崇明区绿化管理所等三个事业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绿化市容局为区财政局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区绿化市容局2020年度预算编报和预算执行情况基本完整、真实,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提供的会计决算报告等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区绿化市容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绿化市容局在履职过程中较好地执行了市区两级有关生态环境建设的相关政策。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多拨付廊道养护经费,涉及金额2.27万元。

(二)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往来款中列收列支,涉及金额359.83万元;未按预算批复使用专项资金,涉及金额366.71万元。

(三)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绿化养护合同责任界限不清晰;部分合同管理不规范。

(四)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农村公厕未纳入资产管理;向第三方公司提供作业车辆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有关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要求区绿化市容局加强所属事业单位监管,追缴多拨付资金,避免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对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区绿化市容局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将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财政批复预算用途使用资金。对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区绿化市容局加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监管,规范合同管理,明确合同双方权责义务。对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区绿化市容局督促乡镇及时将农村公厕纳入资产管理,督促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对出租、出借资产进行申报审批或备案。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绿化市容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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