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901202100002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审计局
发文字号:
沪崇审公〔2021〕1号
成文日期:
2021-11-19
发布日期:
2021-12-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2月至4月,区审计局对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以下简称区公安分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公安分局为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由局本级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区公安分局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部门2020年度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区公安分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同时,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福利费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199.11万元。
2.以个人代收代付的形式结算费用,涉及金额140.49万元。
3.相关工作补贴报销不规范,涉及金额7.36万元。
4.应缴财政款未及时上缴区财政,涉及金额12.22万元。
5.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36.13万元。
6.部分建设项目账务处理不准确,涉及金额435.8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用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有关经费;对以个人代收代付的形式结算费用的问题,要求区公安分局应严格执行转账方式支付,避免代收代付和使用现金支付;对相关工作补贴报销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区公安分局严格按规定报销相关补贴;对应缴财政款未及时上缴区财政的问题,区公安分局已将手续费上缴至区财政;对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要求区公安分局对予以确认的固定资产及时入账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性;对部分建设项目账务处理不准确的问题,区公安分局在审计期间已作账务调整。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公安分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