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901202100007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审计局
发文字号:
沪崇审公〔2021〕6号
成文日期:
2021-11-19
发布日期:
2021-12-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公安三级架构“分中心-分平台”暨公安中脑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19日,区审计局对由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以下简称区公安分局)负责实施的崇明公安三级架构“分中心-分平台”暨公安中脑工程(以下简称公安三级架构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7月17日,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崇明公安三级架构“分中心-分平台”暨公安中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沪崇发改〔2019〕382号),建设内容:建设崇明公安三级架构“分中心-分平台”暨公安中脑项目,具体包括:基础资源建设、数字资源管理、应用系统建设 。总投资2448.4万元,其中建安费215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45万元,预备费50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安排。
公安三级架构工程由上海鹏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计;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上海柯恒管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监理;北京海致网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标施工。工程中标价2269万元。
二、审计结果
根据建设单位送审的资料反映,截止2021年1月,该项目完成投资额2354.6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269.00万元、待摊投资85.60万元。已支付项目资金1868.1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1815.20万元,待摊费用52.91万元)。
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2318.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232.40万元、待摊投资85.60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6.60万元,主要原因是方案优化调整,软件开发的聚类分类引擎功能已优化在频度透视引擎中,审核时按工可批复金额扣除;大数据平台中与硬件配套的大数据软件高级许可节点按可研方案调整为16节点。
二是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未按规定聘请财务监理。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
针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量问题,区审计局要求区公安分局将上述多计工程结算价款予以核减,今后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真实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项目未聘请财务监理问题,根据《崇明县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崇府办发发〔2014〕40号)第十二条“投资额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信息化项目建设必须实施财务监理,同一项目的建设和监理必须由独立的机构分别承担”的规定,区公安分局应按规定签订财务监理合同,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公安分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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