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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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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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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区审计局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7月16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郑勇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围绕强化审计监督作用,推动审计问题整改提出了审议意见,建议区政府要强化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严肃整改,组织开展“回头看”,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各部门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研究采纳审计建议,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现将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区推动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于2020年7月9日召开第67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关于2019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问题涉及单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逐条逐项抓好整改,不断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和管理机制。会议要求区审计局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监督指导,持续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不回潮;从体制、机制层面,对普遍性、典型性和倾向性问题加强综合分析,提出有效对策建议。
各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整改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召开局长(主任)办公会议、专题业务会议等方式,压实审计整改责任,逐项逐条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区审计局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分类指导和跟踪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积极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共出具审计决定68项,已全部整改落实;提出审计建议61条,已全部采纳,其中即知即改13条,承诺整改22条,制定方案整改21条,完善制度整改5条。截至11月底,整改问题金额82907.84万元,其中收回、上缴或减少拨付财政资金36195.60万元。相关部门还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了11项规章制度[1],提升了整改的质量和效果。
二、审计查出问题具体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预决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预决算编制需进一步规范的问题。一是对部分单位预算调整比例较大的问题,区财政局制定下发《关于编制 2021 年区级部门预算和2021-2023 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预算安排与上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和审计结果相挂钩;同时严格执行相关预算调整管理规定,严控预算追加。二是对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界限模糊的问题,区财政局《通知》明确坚持厉行节约,区级部门两次压减一般性支出比例均达到10%,取消部门专项业务费,实施部门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加强预算编制审核,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厘清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三是对代编部门决算的问题,区财政局将预算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具体项目,切实减少财政代编部门决算的行为。
(2)关于过“紧日子”要求需进一步落实的问题。一是对三公经费支出压缩不充分的问题,区财政局《通知》督促预算单位秉持勤俭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经费开支;加强公务车辆管理,节省运行成本。二是对公务用车费用管理需进一步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制度;对部分集中充卡导致加油卡余额违反规定的,通过调整预算进行调减;加强政府采购管理,2021年度预算中对车辆保险费单列预算,促使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车辆保险政府采购制度。
(3)关于存量资金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区财政局制定下发《通知》,强化存量资金管理,加大当年度预算和结转结余资金统筹力度,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清理收回并重新安排当年部门结余资金77789.87万元。
(4)关于市级专项资金执行进度需进一步加快的问题。区财政局采取了三项措施推进整改。一是加强支出监控,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二是对能够明确实际使用部门的水利建设专项补助、城乡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资金直接下达至用款单位;三是加强支出进度考核,督促各预算单位制定支出计划,加快专项资金支出执行进度。
2.绩效管理还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指标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区财政局采取了三项措施推进整改。一是提供绩效目标标准化的审核模板,督促相关部门正确完整设置并填报各类绩效指标,注重定量指标编制。二是抽调力量对54个预算部门的54个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会审,并督促整改落实。三是优化绩效管理系统,细化和量化产出目标。
(2)关于绩效评价未突出部门履职特点的问题。区财政局采取了两项措施推进整改。一是绩效评价进一步注重突出部门履职特点。对部门的重点项目和主要履职项目进行自评价和自跟踪,并延伸至所有项目,资金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发挥项目自跟踪的纠偏作用。研究制定《项目自跟踪审核要点》,督促预算部门和单位对存在偏离的指标查找原因,提出可操作性的措施和建议;将自跟踪结果高分项目,列入明年重点评价项目,促进预算部门提高自跟踪的评价质量。
(3)关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绩效有待提高的问题。区财政局采取了三项措施推进整改。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审核,严控各类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支出。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执行过程中不再核拨年初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支出额度。三是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
3.资产管理还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资产登记划拨不及时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完成资产管理系统中固定资产登记和资产划拨归并。
(2)关于项目账务处理不及时的问题。区财政局已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11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3个项目已完成了资产移交,8个项目待工程质保到期后办理资产移交手续;3个信息化项目中,2个项目已补登入账,1个项目待竣工资料收集齐全后补登入账。
(3)关于资产管理系统信息数据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区财政局采取了四项措施推进整改。一是督促单位及时在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固定资产登记,确保账账、账实、账卡、账表相符。二是督促相关单位在续签租赁协议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部分由区政府或机管局统一协调出借的单位,督促其补报相关手续。三是按照资产配置相关规定,督促相关单位办理好资产调拨和处置手续。四是加强“五项资产”[2]联动审核,强化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衔接。
4.债券资金管理还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将深入研判实际土地出让收入与预估收入间的差异情况,统筹偿债资金;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做好土地出让收入入库及土地储备项目全面绩效管理。
5.财政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区财政局采取了两项措施推进整改。一是会同区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全过程管理操作细则,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二是做好相关项目管理工作,运维类信息化项目必须实施评审后方可纳入预算,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化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2)关于区财政下沉资金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强化的问题。2018年下沉乡镇的水务市级资金已执行完毕;2019年下沉乡镇的水务市级资金尚结存项目单位资金10287万元,其余已执行完毕。目前村级河道整治项目正在办理审批手续,区财政局将会同区水务局督促各乡镇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管理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预决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区体育局承诺将严格按照资金用途编制预算,并要求所属区体育学校加强财务人员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关于预算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区交通委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所属单位严格按照批复使用预算资金;该委所属区公路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下拨乡镇的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将根据审计结果作后续处理。三是关于其他财政收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已将社保户利息12.45万元上缴国库。该局所属区特检所已将应收未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在账面体现,经催缴,收回15.72万元,尚有20.14万元未收回;区特检所将对仍在经营的企业继续催缴,对已不存在的企业按财务规定进行处理;区特检所还将实行凭付款凭证领取“检验报告”程序,进一步遏制拖欠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情况。
2.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区体育局对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确认资产数量、金额并入账;对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账务处理,处置收入将于2020年末统一上缴;聘请中介机构对原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账户进行清理审计,将账户资产合并至区体育局账户,并将账户核销;区体育局还完善了《崇明区体育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对资产管理、采购、处置等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关于资产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区体育局已与世巡赛固定资产托管方签订资产确认单,并要求资产托管方将世巡赛资产集中、单独存放,严格落实出入库登记制度,加强赛中各级承包商监管。三是关于资产出租出借不规范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承诺将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梳理出租出借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
3.内部管理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区交通委所属区航务所已将加油卡对应的报废车辆车牌号改为新购的新能源车牌号继续使用,并将确保每张卡中余额不超过限额;同时,区交通委和区财政局沟通后核减区航务所2020年车辆预算经费33.48万元,余额9.52万元用于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和保险等;2021年预算中区航务所8辆公务用车不按定额列预算,只列保险费和运维经费。二是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交通委所属区市政所已于2020年6月将相关已竣工项目报送审计。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19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共出具审计决定68项,核减工程投资额8462.08万元,相关建设单位均已严格执行审计决定,将多列工程造价全部予以核减并作账务处理。
对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到位、待摊支出不规范等问题,相关建设单位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加强管理。区政府还要求相关部门加强源头管理,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行为。在区发展改革委制定《上海市崇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建设管理委分别出台了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管理、财务监理管理、审计监督和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形成了本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1+8”制度体系。
2.区第三人民医院迁建工程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建投公司表示将采取针对性措施压减超预算金额,并将在其他项目建设中更加严格督促设计单位做好初步设计的概算编制工作。
(2)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关于专业分包工程招标过程及合同签订不严谨的问题。建投公司承诺在项目建设中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二是关于工程实际建设进度预计将滞后于计划进度的问题。对燃气配套等相关基础配套无法解决和相关医学设备采购造成的工期延误,建投公司正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协调解决,加快推进。三是关于财务监理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建投公司承诺在项目建设中将加强对财务监理的考核,提高其工作质量。
(四)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土地出让金收支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土地出让收支预算安排不够完整的问题。区规划资源局将加强与区财政局协作配合,健全并完善国有土地出让、储备及收支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土地出让统筹规划及土地出让收入调节把控。
(2)关于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编制不够规范的问题。区规划资源局和区财政局加强沟通协调,明确编制土地出让收支预决算的主体,精准编制年度预算。
(3)关于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区土地储备中心和上海崇明土地发展有限公司已将账面结存的历年耕地开垦费27623.27万元上缴国库。
2.信息化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区科委对项目可行性研究不够充分、项目竞争机制不充分等问题,加强源头管理,对原《崇明县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上海市崇明区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区科委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该办法进一步进行修改,经审议后印发实施。
三、审计整改“回头看”专项检查情况
对2019年实施的区民政局、区水务局、区国资委、区政府机管局、原区文广影视局和原区旅游局6个部门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专项检查。
审计查出的39个问题,经检查,已整改到位36个,如对部门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民政局2019年7月和11月两次组织对2018年预算内资金和其他资金进行清理,共计上缴存量资金2809.97万元;2020年5月对2019年预算内资金和其他资金进行清理,上缴存量资金145.66万元。相关部门还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制定完善了5项制度规范[3]。如对原区文广影视局文化创意资金超规定比例扶持和原区旅游局财政扶持奖励资金审核不严的问题,区文化旅游局制定了《关于促进崇明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明确本区文化旅游扶持政策的扶持类型和标准,规范文化旅行产业扶持行为。
尚在整改中3个。对部分对外出租滩涂承租人开发未取得许可证和对外租赁土地、滩涂合同到期未及时清退收回的这2个问题,共涉及28个整改对象,区水务局已完成整改19家;剩余9家将通过起诉、参考退圩还滩政策清退、办理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等方式整改。对应收账款未及时结算和清理的问题,区国资委申请对团结沙农场借款22.45万元作坏账核销处理,由于团结沙农场有关债权债务约定的协议因时间久远已灭失,该笔应收款暂不核销。
四、下一阶段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安排
根据今年审计整改的总体情况,区政府要求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提升整改成效。一是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提高审计整改的思想认识,对已整改的问题要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完善内部管理;对尚在整改中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到人,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抓好整改落实的关键环节,确保问题整改全面、到位;对需要多部门协同整改的问题,树立全区“一盘棋”思维,主动对接、主动沟通,突破难点、疏通堵点,形成整改合力。二是区审计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通过审计整改“回头看”专项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跟踪力度,持续跟进整改情况,确保尚在整改中的问题化解落实,推动已建立完善的制度规范落地生效。三是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和倾向性问题,注重强化源头管理,通过建章立制以点带面,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实现审计整改成果长效化。
对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区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1]本区审计整改中制定完善的11项制度分别为区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上海市崇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市崇明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上海市崇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办法》《上海市崇明区政府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上海市崇明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上海市崇明区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区财政局制定的《关于编制 2021 年区级部门预算和2021-2023 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上海市崇明区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监理管理办法》,区审计局制定的《上海市崇明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区建设管理委制定的《上海市崇明区政府投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区体育局修订的《崇明区体育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2]“五项资产”指计算机、机动车辆、打印机、复印机和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