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体育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12-30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3900202000006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审计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审公〔2020〕2号

  • 成文日期:

    2020-12-21

  • 发布日期:

    2020-12-30

上海市崇明区体育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0年2月13日至2020年4月30日,区审计局对上海市崇明区体育局(以下简称区体育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区体育中心、区体育学校等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体育局为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3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区体育局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部门2019年度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提供的决算报表(草案)基本真实地反映区体育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同时,区体育局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崇明区体育局财务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区体育局资产购置和报废处置未及时入账,处置收入4.61万元未上缴区财政;与相关代管企业自有资产未能有效分离;资产账实不符,外借手续不规范。

2.原县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建制撤销后账户未及时核销。

3.代编下属单位预算390.25万元。

4.区体育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结余82.08万元未上缴区财政。

5.区体育学校决算编制不完整,涉及资金230.3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区体育局加强资产管理,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妥安存放并及时登记、盘点,保障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对原县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账户未及时核销的问题,要求区体育局尽快清理归并该账户,及时将该账户的结余资金等上缴区财政;对代编下属单位预算的问题,要求区体育局及下属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加强预算管理,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对区体育中心等3个单位结余资金未上缴的问题,要求区体育中心等及时上缴区财政;对区体育学校决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区体育局督促区体育学校加强决算管理,完整、准确、真实的编制决算。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体育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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