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90020190007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审计局
发文字号:
沪崇审公〔2019〕18号
成文日期:
2019-12-16
发布日期:
2019-12-2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城区部分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9年1月10日至3月13日,对上海市崇明区市政工程管理所(以下简称区市政管理所)负责建设的崇明城区部分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作了必要的追溯和延伸。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7月26日,崇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县交通委实施崇明城区部分道路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崇发改〔2016〕319号),同意实施崇明城区部分道路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内容:对城区有关道路综合整治,其中利民路非机动车道1843平方米,人行道1550平方米;中津桥路车行道816平方米,人行道1308平方米;寒山寺路非机动车道175平方米,人行道144平方米;新崇北路车行道356平方米,人行道223平方米;三沙洪路人行道3487平方米;酱园弄人行道1048平方米;万安仓弄人行道231平方米。道路结构为沥青砼路面,人行道为预制同质砖路面。上述建设工程费用总投资估算为659.58万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安排。
崇明城区部分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由上海城兴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设计;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进行招标代理;上海华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监理;主体工程由上海崇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为446.18万元。
二、审计结果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根据建设单位送审的资料反映,截止到2019年3月,该项目完成投资额528.2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406.16万元、待摊投资122.05万元。已支付项目资金511.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9.12万元,待摊费用122.05万元。
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522.5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400.47万元、待摊投资122.05万元。
审计核减5.69万元,核减率1.40%。核减原因主要是多计工程量、多计单价。如道路挖土方送审工程量为1999.89立方米,审定工程量为1938.52立方米,车行道路基整修送审工程量为579平方米,审定工程量为558方米,共核减2万元;铸铁窨井雨污水盖送审单价为304.6元/只,审定单价为181.48元/只,核减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
针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量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中有关规定,要求市政管理所将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的工程款予以调整,今后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真实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
具体整改结果由市政管理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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