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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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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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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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6

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崇明区审计局局长  郑勇

区人大常委会:

区审计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18年8月23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崇明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通过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督查督办、完善相关制度等有力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形成人大监督、政府督办、审计部门指导、被审计单位积极配合落实的整改工作机制,审计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共实施审计项目102个,发出审计报告102份,出具审计决定84项,提出审计建议41条。经检查,截至2018年11月底,审计决定执行84项,执行率为100%;审计建议已全部采纳。

针对审计提出的41条建议,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建立审计整改工作小组加强组织落实,具体落实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即知即改20条。相关单位通过收回多发放的补贴资金、上缴财政专户资金、调整账户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二是承诺整改11条。相关问题因会计年度原因,承诺在下一会计年度中予以整改。三是制定方案整改7条。部分问题需要分步实施整改或多部门协作整改,相关单位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要求和主要举措。四是制定制度整改3条。对部分因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问题,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完善政策,制定了4项管理办法。

(一)区财政局组织执行本级预算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区财政局组织执行本级预算审计中发现的债券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和财政管理工作还需要加强等问题,提出审计建议10条,已全部采纳。一是即知即改5条。如对部分单位未纳入金财账务系统监管的问题,区财政局与区规划土地局等主管部门沟通协调,要求在金财系统以外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将今年以来所有账务处理情况全部补录至金财系统,截至2018年11月底,所有账务均已补录完成。区财政局还向全区各预算单位重申了预算监管的有关要求,明确各预算单位今后不得再发生脱离金财系统进行会计核算的情况,否则不予安排预算,确保了所有财政资金全方位、全过程监管。二是制定方案整改5条。如对债券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区财政局制定了整改方案,一方面明确将配合区发展改革委加快项目库建设,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另一方面进一步督促各相关单位合理合规使用债券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政策措施制定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区农委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家单位审计中发现的政策措施制定不完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6条,已全部采纳。一是即知即改3条。如对蔬菜种植补贴政策实施细则中对蔬菜种植面积测量口径未予明确的问题,区农委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蔬菜规模化生产补贴面积按照实际种植面积测量,要求第三方和乡镇严格测量要求规范统计测量,该委还表示将加大抽查力度,确保补贴数据的规范合理。二是制定制度整改3条。如对促进就业扶持政策部分条款不完善的问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制定了《崇明区2018-2021年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完善了各项措施,扩大了政策惠及面。该政策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由区政府印发,目前已正式实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还配套制定了《崇明区2018-2021年促进就业扶持政策操作办法》,对本区促进就业扶持政策进行细化,提升政策的可操作性。

2.预算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区档案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科委、区卫生计生委、区司法局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家单位审计中发现的预算管理不规范问题,提出审计建议14条,已全部采纳。一是即知即改2条。如对市级专项资金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区发展改革委已于2018年7月将专项资金结余32.54万元上缴区财政。二是承诺整改11条。如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司法局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明确资金使用重点,细化至具体项目、单位和用途,积极做好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落实和使用工作。三是制定方案整改1条。对超预算支出问题,区卫生计生委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将进一步加强与区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促进额度下发与项目预算执行更加匹配,并将政策性增支及时纳入调整预算。

3.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区档案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卫生计生委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5家单位审计中发现的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提出审计建议5条,已全部采纳。一是即知即改4条。如对收费不规范的问题,区档案局已于2018年7月将档案管理费结余6.33万元上缴区财政。二是制定方案整改1条。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农委表示因财政部门要求每笔资金产生原因必须进行取证才能予以核销,该委已制定了整改方案,正组织力量对1997年以前形成的债权债务进行取证,对能够取证的债权债务按规定办理核销手续;对无法取证的债权债务,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推进往来款清理工作。

4.内部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区档案局、区农委、区卫生计生委3家单位审计中发现的内部管理不到位问题,提出审计建议3条,已全部采纳并即知即改。如对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的问题,区档案局已于2018年6月将数字档案馆一期工程中符合固定资产入账标准的资产记入固定资产账户进行核算。

(三)财政性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2017年财政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中因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量和高计材料价格等原因而多列工程造价8042.01万元问题,出具审计决定83项,相关建设单位均已严格按照审计决定与施工单位结算,将多列工程造价全部予以核减并作账务处理。

(四)专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区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和运营等情况跟踪审计中发现的住房分配任务未完成、债券资金闲置和部分项目土地资源闲置等问题,提出审计建议3条,已全部采纳并即知即改。如对住房分配任务未完成问题,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采取了四项措施予以整改:一是加大公租房政策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二是提高公租房租赁价格优惠力度,体现公租房公益属性;三是加强公租房属地化分配供应,以预分配、包租等方式消化存量房源;四是开展廉租实物配租“八类”家庭梳理和意见征询,做到“愿配尽配”。截至2018年9月,3个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实际完成分配690套。

此外,对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供电扩容项目因多计工程量导致多计投资额7.29万元的问题,出具审计决定1项,相关单位已严格按照审计决定与施工单位结算,将多列工程投资予以核减并作账务处理。

二、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部分被审计单位存在三方面的不足:一是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制定的整改方案过于粗糙,缺乏保障措施、具体举措、时间节点,导致审计整改成效不明显;二是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往往就事论事,治表不治里,没有针对内部管理中的漏洞建章立制,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导致审计整改不彻底;三是部分需要多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够顺畅,导致了部分问题整改推进不及时。

三、下一阶段提升审计整改成效的主要举措

下一阶段,本区将从四个方面加强审计整改落实,提高审计整改质量,构建审计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机制。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对被审计单位承诺整改和制定方案整改的问题,在2019年度组织专项检查,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整改落实。二是强化审计指导。对内部控制体系存在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等情形的单位,实施上门指导,深入剖析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严堵管理漏洞。三是积极建言献策。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综合性分析,针对普遍性、典型性和倾向性问题,着力从制度、机制、体制的角度分析问题、提出对策,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四是构建监督合力。推进建立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审计整改中出现的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联合检查和监督管理,强化追责问责。

同时,本区还将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要求,推动由被审计单位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情况向社会主动公告,区审计局宣传审计整改工作做得好的典型,并对拒不整改或屡审屡犯的部门、单位予以公开,促进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效结合,形成强有力的审计整改倒逼机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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