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6年1月至2月,县审计局对上海市崇明县公路管理所(以下简称县公路所)负责实施的蟠龙公路新建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3年10月11日,崇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蟠龙公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崇发改[2013]514号),同意实施蟠龙公路新建工程。建设内容:北起团城公路,南至修造船基地,全长2334米,规划红线宽度40米,为公路二级。近期征用、实施道路东半幅20米,横断面布置为4米边沟及绿化带+1米土路肩+1米硬路肩+7米车行道+1米硬路肩+1米土路肩+5米边沟及绿化带。沿线新建桥梁2座及附属工程。总投资估算8728.98万元,所需资金由上海华润大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筹措3000万元,其余由崇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贷款,县财政还本付息。
蟠龙公路新建工程由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进行设计;上海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投标代理;上海华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监理;上海崇明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和上海奏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并施工,中标价为1665.84万元。该工程于2014年10月31日开工,2015年9月30日竣工。
二、审计结果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蟠龙公路新建工程送审决算价为2311.76万元;审定决算价为2252.97万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58.97万元。本次审计未包括征地等前期费用。
核减主要原因是多计工程量,如GTF高弹伸缩缝,多计工程量约48米,核减工程款约7.8万元;又如多计土方购买工程量约1200立方米,核减工程款约4.5万。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
针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量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中有关规定,要求县公路所将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的工程款予以调整,今后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真实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公路所已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量问题按照审定决算价进行了调整,并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项目竣工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