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宇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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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13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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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司〔2025〕18号

  • 成文日期:

    2025-12-30

  • 发布日期:

    2026-01-1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局机关各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

经研究决定:

陆宇洋同志任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翟海涛同志任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玥同志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吕思菁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葛翘楚同志任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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