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1-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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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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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4-01-2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文件精神,以崇明区门户网站为公开主渠道,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大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政府服务全流程信息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升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助力司法行政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区司法局主动公开信息56件;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区司法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答复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2023年崇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政务稿件发布流程,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做好门户网站运行维护工作,继续用好微信公众号、头条号、一点号、澎湃号等新媒体平台。2023年,官方微信平台“瀛洲法宣”,全年推送信息742余篇,阅读18.4万人次,粉丝数超1.8万。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一是明确局办公室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科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对本科室涉及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要及时传递,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做到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二是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的事项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改进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执行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各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深入学习国家、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二是夯实基础工作。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保证信息常换常新。三是优化政务新媒体功能。强化“瀛洲法宣”公众号管理,拓展信息公开功能,及时准确地发布更新和维护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落实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为进一步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全力打造阳光透明、服务开放的政府机关,切实提高市民群众对崇明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度、利用率,区司法局分别在公法中心、各乡镇司法所、矫正中心和行政复议局开展了多场政府开放日活动。

另外,本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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