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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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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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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崇明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力法治进程,立体化落实依法治区工作成效
有序推进法治崇明建设各项任务。根据法治建设年度重点任务,结合崇明实际,谋划制定《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牵头完成上海法治建设“三个规划”情况实地督察整改、上海法治建设“三个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推进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出台《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述法主体、规范述法内容、丰富述法形式。推动提高法治建设在区级机关和乡镇党政班子绩效考核的权重占比。
(二)坚持动态优化,全方位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持续深入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全区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评查工作。开展本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面向本区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召开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等工作。组织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会,开展新进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考试。对全区176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抽考。
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24件,案前化解50件,受理240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开通行政复议线上申请渠道,完成全区18个乡镇行政复议基层咨询受理点全覆盖工作。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托新建成的“智慧听证”系统,召开3次行政复议听证会,推动实质性化解争议纠纷。《李某不服堡镇政府破坏承重墙行政处罚案》入选本市行政复议“十大案例”。持续扩大行政诉讼“三合一”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与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开展“三合一”活动进高校工作。2023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区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建设“瀛商之家”基层商会服务平台,共同推进法治民企建设。组建律师服务团,开展“律企携手同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开展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工作。
(三)坚持聚焦重点,多方向提升法治社会保障机制
完善多元共治调解格局。加强检调对接机制。设立崇明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区检察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扩大诉调对接范围。受理和调解成功诉调对接案件1768件。建立崇启海调解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保护机制。设立崇明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设立以来已受理和调解成功268件知识产权案件。推动“三所联动”工作机制优化升级。深入推进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机制在18个乡镇落地落实。推动全区非诉讼资源向基层延伸。打造崇明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向化分中心。
“八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加强统筹部署。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加强重点普法内容学习宣传。部署开展法治实事暖心、法治素养提升、法治文化浸润、法治传播拓展等四大系列活动276项,编制发放《民法典100问》普法读本与宣传折页1.3万余册。广泛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1300余场次,覆盖6.7万余人次。
法治文化建设创新创优。坚持需求导向。组建崇明区新媒体普法团队,针对性录制《谈“典”看法》等系列普法短视频。坚持功能导向。完成崇明法治文化公园和崇明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大乡镇(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推动法治乡村建设走深走实。区镇上下联动,在“两人”常态化培育基础上激活法治乡村新能量,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65户,提前完成每个行政村全覆盖的年度目标。完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一对一全覆盖走访复核。在本市率先推出线上“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学习平台。
法治品牌优秀成果落地落实。健全法治观察制度。建立起以29个基层法治观察点为核心的法治观察主阵地及87名法治观察员信息库。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观察行、法治观察会等活动。推进民生实事项目。组织参与第二轮法治建设示范街道乡镇创建,乡镇参与创建率达100%。“建设‘乡村共享家’乡村治理工作平台”“聚力护‘薪’治欠为民”两个实事项目被市级立项。
(四)坚持系统升级,多渠道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法治乡村服务能力。推进村居法律顾问信息全面规范公示,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成效纳入乡镇考核。持续推进“一网通办”,提升服务便捷度。目前区司法局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窗口,实现100%综合受理,规范清理区局公共服务事项,承接462项市统管公共服务事项落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崇明公证处窗口均设立帮办专窗,目前行政权力事项全程网办能力比率、即办能力比率、减时间比例均达到100%,今年以来31件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行政许可审批初审办件均实现网办。落实法律援助惠民举措。增设一席“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答工位,咨询接通率100%。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帮办服务。在全市率先办理法律援助受援人司法鉴定费用减免“免申即享”事项,为受援人减免司法鉴定费用4件。
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完成全区律师事务所、专兼职律师2023年度检查考核及盖章登记。规范管理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队伍。印发《关于开展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公职律师制度建立情况纳入乡镇、委办局年度考核。开展律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需要进一步统筹。综合示范创建的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区司法局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牵头单位需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二)依法行政质量有待进一步强化。对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及行政执法不予处罚条款相关工作需要继续强化。
(三)公共法律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需要进一步挖掘,公共法律服务产品需要更贴近群众所需。
三、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2023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必学内容,纳入司法行政系统政治轮训必训内容,深化司法行政工作队伍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交流,通过读书班、每周述学、讲党课等形式,带头做宣讲、讲体会、谈认识。
(二)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牵头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制定印发《2023年崇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及《崇明区开展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创建重点单位调研走访工作,挖掘特色工作,解决难点问题。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聚焦组织领导,持续提升依法治区能力水平
进一步加强党对基层法治建设的领导,推动乡镇法治建设体制机制优化协同高效。紧盯关键少数,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聚焦示范引领,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水平
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实施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确保相关案件接得住、办得好。规范化建设行政复议接待场所,推进行政复议接待工作流程制度化、办公场所统一化,充分发挥接待场所申请受理、争议调处、法律咨询、风险预警、工作宣传等功能。制定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刚性措施,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实效性。持续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通过理论培训、实操培训、案卷评查、考试抽查等,不断推动行政执法队伍综合能力提升。推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抓好“事前”预防性监督、“事中”控制性监督、“事后”回顾性监督。
(三)聚焦服务为民,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水平
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行业的专业优势,用好用实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法治观察员”等队伍力量,健全完善培训、指导、激励等制度。挖掘乡贤能人、大学生村官、在读法学生等潜在资源,通过公益服务、岗位交流、暑期实践等方式推动形成线上线下互补、线上线下互动的法律服务新模式,更好的服务法治崇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