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崇明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5-05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26X1202300018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法宣办〔2023〕3号

  • 成文日期:

    2023-05-04

  • 发布日期:

    2023-05-05

区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崇明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2023年崇明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

 

今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根据市法宣办《关于本市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2023年崇明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主要内容

结合全党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宣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刻把握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重点学习关于产权保护、合同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等相关内容,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活动时间

2023年5月1日—31日

四、重点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法治实事暖心系列活动

1.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活动主题,用好本区“八五”普法讲师团等资源,组织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进学校、进军营、进公共空间、进社会组织等“九进”宣讲和实践活动,发挥民法典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责任单位:区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

2.立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组织开展法治实事暖心“六个一”行动,即:服务一个乡村振兴项目、开办一场“乡村振兴法治课堂”、举办一场涉农法律咨询、开展一次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联合培训、参与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办理一件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在深化法治实践中彰显民法典守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法治之力。(责任单位:区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

3.在本区大型商圈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宣办)

(二)组织开展法治素养提升系列活动

1.开通运行“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线上学习平台,搭建民法典等重点法律法规的线上学习平台。(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宣办,配合单位:各乡镇)

2.利用主题宣讲、网络教学、现场教学、法治实践观摩等形式,以民法典为主题,组织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着力打造一支群众身边的民法典普法队伍。(责任单位:各乡镇)

(三)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浸润系列活动

1.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工作理念,创作民法典系列普法短视频等法治文化作品,进一步放大“法护瀛洲”法治文化品牌效应。(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宣办、区法院、区检察院等相关单位)

2.以“民法典与百姓生活”为主题,编辑《民法典100问》法律读本,面向基层群众广泛发放。(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宣办)

3.立足工作职能,积极开展知识竞赛、文艺展演、趣味游园等法治文化活动,在互动式、体验式普法活动中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责任单位:区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

(四)组织开展法治传播拓展系列活动

1.围绕民法典中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和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组织录制《法治进行时》广播特别节目。(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宣办、区融媒体中心)

2.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全媒体普法平台,加强对民法典主题法治文化作品的传播推广。(责任单位:区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

3.发挥法治文化阵地的阅读体验功能,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安排,把宣传月活动作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有力抓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宣传月活动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把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作为评估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工作督导检查。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制度,整合宣传资源,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民法典普法格局。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区法宣办邮箱:cmsffxb@163.com。

(三)增强宣传实效。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屛”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坚持学用并举,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各项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以民法典为依据,组织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家规家训制定等活动,以良法促进善治,推动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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