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重点培育单位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3-13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26X1202300010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司〔2023〕6号

  • 成文日期:

    2023-03-13

  • 发布日期:

    2023-03-13

各乡镇: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过程管理的通知》(沪司发〔2019〕67号),经乡镇推荐申报,区司法局、区民政局联合遴选评估,现命名长兴镇潘石村等17个村(社区)为崇明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重点培育单位。重点培育单位优先推荐参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各重点培育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民主法治建设,健全完善民主法治各项制度并落到实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自治方式解决基层治理难题,为构建法治、自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作出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崇明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重点培育单位名单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2023年3月13日

 

附件

 

崇明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重点培育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长兴镇潘石村     横沙乡永发村    新村乡新洲村

绿华镇绿港村     绿华镇绿湖村    三星镇新安村

庙镇南星村       港西镇静南村    城桥镇金日社区

竖新镇油桥村     堡镇桃源村      港沿镇园艺村

向化镇北港村     中兴镇红星村    陈家镇裕鸿佳苑第六社区

新海镇跃进社区   东平镇桂林新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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