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重点培育单位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3-13 00:00

浏览

【字体:
  • 索引号:

    SY00247826X1202300010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司〔2023〕6号

  • 成文日期:

    2023-03-13

  • 发布日期:

    2023-03-1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各乡镇: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过程管理的通知》(沪司发〔2019〕67号),经乡镇推荐申报,区司法局、区民政局联合遴选评估,现命名长兴镇潘石村等17个村(社区)为崇明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重点培育单位。重点培育单位优先推荐参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各重点培育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民主法治建设,健全完善民主法治各项制度并落到实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自治方式解决基层治理难题,为构建法治、自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作出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崇明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重点培育单位名单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2023年3月13日

 

附件

 

崇明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重点培育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长兴镇潘石村     横沙乡永发村    新村乡新洲村

绿华镇绿港村     绿华镇绿湖村    三星镇新安村

庙镇南星村       港西镇静南村    城桥镇金日社区

竖新镇油桥村     堡镇桃源村      港沿镇园艺村

向化镇北港村     中兴镇红星村    陈家镇裕鸿佳苑第六社区

新海镇跃进社区   东平镇桂林新村社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预览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