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26X1202300016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发文字号:
沪崇法宣办〔2023〕1号
成文日期:
2023-03-06
发布日期:
2023-03-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的重要抓手与机制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切实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本区“八五”普法工作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区法宣办决定面向全区征集2023年崇明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战略推进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聚焦生态产业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重点工作,通过普法工作项目的实施推进和宣传推广,全面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努力为高标准推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项目主题
请结合自身职能,深入挖掘法治实践各领域中的普法内能,自选项目主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健全普法教育工作机制;2.抓好系统内法治教育;3.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社会面普法;4.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制度;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6.拓展普法宣传载体;7.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8.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9.加强普法队伍建设;10.加强基层依法治理;11.完善法治舆论引导工作机制等。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定项目。请各乡镇、各单位立足工作职能,结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社会治理热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等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年度普法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更精准、举措更务实、成效更显著。
(二)动态评估管理。请各乡镇、各单位加强对项目推进落实情况的过程管理和总结评价,对于偏离项目预期成效的,及时强化工作举措,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工作项目。
(三)及时总结推广。请各乡镇、各单位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总结工作成效、主要经验和问题不足。区法宣办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和取得成效,组织开展年度优秀普法项目评选工作,并对优秀项目进行宣传推广。
请认真填报《2023年崇明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于2023年3月16日(星期四)前报送电子版至区法宣办。区法宣办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对项目进行审核立项,并汇总形成《2023年崇明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项目一览表》予以印发。
该项工作将纳入区级机关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请充分重视,认真落实。
联系人:刘玉珊 谢双儿;联系电话:59622230
邮箱:cmsffxb@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崇明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项目申报表
上海市崇明区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附件
2023年崇明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重点项目申报表
报送单位(盖章):
申报 项目 情况 | 项目名称 | |||
目标任务 | ||||
工作举措 (工作机制、方式方法等) | ||||
项目负责人 | 姓 名 | 职 务 |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
项目联络员 | 姓 名 | 职 务 |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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