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26X120220001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发文字号:
沪崇司〔2022〕17号
成文日期:
2022-06-21
发布日期:
2022-06-2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局机关各科室、各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
经研究决定:
范秋菊同志正式任办公室主任;
黄赛峰同志正式任陈家镇司法所副所长。
以上人员的任职时间自2021年5月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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