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26X1202200007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发文字号:
沪崇司〔2022〕12号
成文日期:
2022-05-13
发布日期:
2022-05-1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局机关各科室、各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崇明区司法行政系统关于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保障助力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经局班子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2022年5月13日
崇明区司法行政系统关于进一步强化
法律服务保障助力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保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社会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讲话精神,为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深刻认识法治建设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性、保障性作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下一阶段重点任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治理,精准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切实为“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着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执法监督工作整体效能,将企业复工复产纳入法治轨道;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统筹法律服务资源,加大法律服务供给,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抓早抓小,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发现各类风险隐患、化解苗头性问题;持续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控,有效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的监管帮教措施,助力纾困解难。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执法监督,为复工复产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哄抬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价格等影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坚持宽严相济,杜绝“一刀切”式执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推动各领域免罚清单落地落实。
2.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优化复议立案审理方式。加快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对复工企业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做到应收尽收,应调尽调,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尽快定纷止争,促进企业职工复工复产。对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特别是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直接影响当事人权益类案件,坚决纠错,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强化法律服务,为复工复产提供精准的法治服务
3.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开设“疫”线有法专题普法栏目,针对疫情防控普法需求,综合运用以案释法、漫画绘法、视频说法等方式开展精准普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涉疫案件、劳动关系等方面的问题梳理,丰富宣传形式,及时进行宣传解读,切实增强复工群众依法防控意识。
4.充分发挥律师专业力量。组建疫情防控律师服务团队,及时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咨询意见,为涉疫情企业和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开设青年律师疫情防控专题讲堂,通过短视频等方式开展涉疫情法律知识宣讲。提供疫情防控法律服务指引,组织律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涉疫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及复工复产相关法律问题解读,为相关部门、企业、群众提供专业、便捷的法律指引。助力企业疫情法律风险防控,拓展律所和商会对接联系机制,为结对商会所属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点对点法律服务。
5.提供高效便捷的公证服务。主动对接企业公证法律服务需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疫情防控工作一线的军人、医务人员、人民警察、志愿者等提出的公证服务需求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可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畅通公证服务渠道,通过上海法网在线咨询和12348、69698007热线电话提供免费公证咨询服务。提升公证服务效率,对涉疫情、市民和企业的公证事项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缩减涉疫情相关事务办证时限。
(三)强化矛盾化解,为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6.持续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聚焦疫情防控期间邻里、物业、婚姻家庭、治安等基层一线矛盾纠纷,加强与防控措施、防疫物资等关联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突出消费、医疗、劳动、企业经营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关注农民工、退役军人、老年人以及其他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发现纠纷隐患及时调处。开展矛盾纠纷信息汇总、共享,加强矛盾纠纷监测、分析,做好矛盾纠纷发展趋势预判、预警。
7.积极开展矛盾纠纷系统调处。织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网络,第一时间对各乡镇、各领域、各类型矛盾纠纷进行响应和处置。做好解纷力量精准调配和投放,着力构建前端排查、后端化解的一体化工作闭环。
8.大力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强化各类型调解方式间的相互衔接配合,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及时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鼓励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设立行政调解组织,注重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工作对接,推动复工复产期间行政争议及相关纠纷有效化解。健全完善复工复产大调解联络员工作机制,依托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统筹整合各方资源,推进各类矛盾纠纷快捷高效受理、分流、处置、反馈。
(四)强化特殊人群管理,为复工复产筑起牢固的法治屏障
9.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工作。严格审批请假外出申请和执行地变更申请,对社区矫正对象确因复工复产原因需请假外出或者变更执行地的,社区矫正对象需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司法所初审后,由社区矫正管理局审核批准。坚持“解封不解防、放开不放松”的原则,持续组织专员力量,每日做好执法场所消毒消杀工作。对进出执法场所相关人员,要求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场所码以及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等。
10.做好刑满释放(临近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根据服刑家属申请,协调军天湖、白茅岭、吴家洼、四岔河监狱,开展远程视频帮教活动,为家属、服刑人员建立沟通桥梁。根据监狱评估结论,对重点对象、三无人员或其他返回户籍地有困难的对象,指导乡镇做好出监必接工作,确保无缝衔接。指导乡镇及时回应刑释对象正当帮扶诉求,落实技能培训、就业岗位推荐、心理疏导、低保申请等帮扶帮教措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联动配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扣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准确把握上级工作要求,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扛起责任、强化措施、迅速行动。切实发挥自身优势,加强组织协调,找准结合点、切入点,主动介入。
(二)坚持效果导向,积极主动作为。坚定人民立场,强化价值引领,法治护航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切实维护企业、群众权益。提升主动意识,切实做到服务在前、排查在前、处置在前,实现各项工作系统推进。
(三)加强防控保障,注重宣传总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在工作开展推进中做好自身防护。及时总结阶段性成果,加强信息报送,广泛宣传典型案例,全方位多角度反映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和全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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