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26X1202200003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发文字号:
沪崇司〔2022〕3号
成文日期:
2022-02-07
发布日期:
2022-02-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主动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积极做好创建迎评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时 枫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静波 区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倪金金 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
范秋菊 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茅佳俊 区司法局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黄赛峰 区司法局第二矫正中心负责人
黄云杰 区司法局矫正民警
施 辉 区司法局矫正民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倪金金兼任办公室主任,社区矫正科负责落实创建日常工作。
以上人员职务发生变动的,相应工作由继任者自然接替。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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