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26X120220000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发文字号:
沪崇司〔2021〕49号
成文日期:
2021-12-07
发布日期:
2021-12-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社区矫正中心,乡镇司法所,新航崇明工作站:
根据市矫正局工作要求,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建设年暨争创社区矫正执法模范单位(执法先锋)活动。活动中,全区各单位及时动员部署、严格监督管理,攻坚克难、忠诚履职,涌现出了一批奋勇争先、敢于担当的先进典型。经研究决定,对在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建设年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表现优异的9个执法模范(单位)和30名执法先锋(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发挥标杆作用,在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同时,希望其他单位和工作者向执法模范、执法先锋学习,不断推进崇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此决定。
附件:1.崇明区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建设年活动执法模范(单位)
2.崇明区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建设年活动执法先锋(个人)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2021年12月7日
附件1
崇明区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建设年活动执法模范(单位)
崇明区社区矫正党支部
崇明区司法局长兴镇司法所
崇明区司法局建设镇司法所
崇明区司法局竖新镇司法所
崇明区司法局堡镇司法所
崇明区司法局港沿镇司法所
崇明区司法局中兴镇司法所
崇明区司法局新海镇司法所
新航崇明工作站
附件2
崇明区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建设年活动执法先锋(个人)
(排名不分先后,以拼音首字母排列)
陈贝奇、陈 钢、陈 松、郭 燕、黄圣凯、
黄 婷、贾长杰、陆 娟、刘 琳、林伟辉、
秦恒娟、施春艳、施 琴、孙国栋、孙济荣、
吴 静、文吉林、王京海、汪丽娟、徐利美、
徐凌雁、徐 琴、邢云杰、薛忠庆、姚春柳、
姚忆辰、叶 华、杨 娟、张华丽、周裕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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