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26X120210001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发文字号:
沪崇法宣办〔2021〕4号
成文日期:
2021-11-05
发布日期:
2021-11-0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
根据《关于印发<本区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崇司〔2021〕41号)要求,2022年是本区推动“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落实见效、深化提升的关键之年。为加强工作落实,推动法治更好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区法宣办、区司法局决定组织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金点子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结合工作推进中的热点、难点、薄弱点,从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载体建设、明确具体路径等工作维度,进一步找准法治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提出具有启发性、应用性的意见建议,推动法治更好服务和保障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二、征集内容
意见建议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进一步健全“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推进机制;
2.强化法治在乡村振兴中作用发挥的载体路径;
3.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有效举措;
4.法治在服务保障产业项目落地推进中的作用发挥;
5.法治在激发基层自治活力中的作用发挥;
6.法治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发挥;
7.盘活基层法治工作资源的有效举措;
8.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发挥;
9.“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作用发挥;
10.提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实效;
11.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提升。
三、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高度重视,广泛发动乡镇政府组成部门、村居等积极参与,每个乡镇报送数量不少于一个。同时,入选市、区两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重点培育单位的村(居),原则上报送数量不少于一个,且不计入乡镇报送数量。
报送内容要求中心明确、主题突出,具有启发性、应用性,字数不少于500字。请于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下班前,将相关内容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区法宣办邮箱。文中请注明报送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成果运用
区法宣办、区司法局将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等“金点子”进行评选,并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重点培育单位的参与和获奖情况,将作为评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能动性、实效性的一项依据,在调整重点培育单位库名单、遴选上海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对象时予以适当参考。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