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崇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5-19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26X1202100023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公开主体:

    区司法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法治政府办〔20211〕1号

  • 成文日期:

    2021-05-19

  • 发布日期:

    2021-05-19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蝶变‘十四五’、建设新崇明”的开局之年,也是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的举办之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全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本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加快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扎实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活动。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紧密围绕国家、本市战略和全区中心工作,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更好转化为本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责任单位:区法宣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

二、为完成本市交办的重大任务和推动本区中心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2.加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法治保障。严格贯彻落实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出台《关于做好本区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等规范性文件,不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动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立法协调机制及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立法点作用,配合开展立法调研,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提供有力法治支撑。(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委、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人大相关委员会等部门参加)

3.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法治协作。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部署安排,立足崇明本地实际,完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法治协作机制,深化落实联合执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等创新举措,为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办、区司法局分别牵头各自领域任务,各相关部门参加

4.为花博会提供法治保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涉及会徽、会歌、吉祥物等文化标识的商标及版权侵权行为的执法力度。加强法律服务供给,成立上海市花博会调解中心,开展花博会矛盾纠纷调解专项服务,协调各方研究解决花博会相关法律问题,为花博会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责任单位:花博会指挥部(崇明区部分)办公室牵头,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参加)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对接《上海市全面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落实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强化崇明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建设,为创新创业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分别牵头各自领域任务,各相关部门参加)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6.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加强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责任单位:区防控办、区经委、区卫生健康委分别牵头各自领域任务,各相关部门参加)

7.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持续做好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衔接工作。进一步深化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深化完善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自助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推进具有崇明特色的“高效办成一件事”。(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分别牵头各自领域任务,各相关部门参加)

8.构建全方位服务体系。围绕个人事项和企业经营全周期服务,拓展服务领域,实现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全覆盖。完善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运用,加强数据整合。持续提升各类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深化推进综合窗口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档案局、区民政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分别牵头各自领域任务,各相关部门参加)

9.提升和优化监管水平。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评价、失信惩戒和“黑名单”等制度机制。严格落实事中事后监管重点任务清单,推动各部门综合运用各类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办分别牵头各自领域任务,各相关部门参加)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0.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实施《2021年崇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渠道。(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

11.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等方面的作用。完成新一届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工作,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提高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水平,推动政府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完善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机制。(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

五、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12.深化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综合体制改革,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执法装备、编制、职业保障等方面的保障,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执法工作格局。推进区、乡镇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对全区各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单位的全面监管。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培训体系。加快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事项下沉乡镇工作,充实基层行政执法和法制审核力量,加强乡镇执法人员业务指导、教育培训、执法监督。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更换工作。(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13.规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推进规范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参加)

14.深化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拓宽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领域,严格落实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冻结、扣押措施,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执法手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推动依法规范发展平台经济,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互联网平台企业监管,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加强对在线新经济以及新产业、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自领域任务,各行政执法部门参加)

15.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的执法,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对“轰趴馆”、民宿等执法监管盲区的联合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加大城市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政府规章的执行力度,督促房屋安全使用责任人加强对城市房屋安全的日常巡查、专项排查和安全检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强化执法信息数据共享。(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分别牵头各自领域任务)

六、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

16.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部署,完成本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

17.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通过召开听证会、召开案审会等形式,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建设,强化行政复议人员配备、办案场所、办案设备等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

七、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8.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上海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不断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能力和法治思维,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应诉率。组织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

19.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控制规范性文件数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力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

20.深化政务公开。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及其他重大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落实《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优化调整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制订涉企政策,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意见。(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

21.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按照国家、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参加)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22.深入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建设,推进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加强各类型调解衔接联动,打造大调解工作格局“崇明模式”。完善本区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推动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和乡镇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加快推进调解行业协会建设,积极培育品牌调解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推动承接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

23.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推进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积极引入律师等社会力量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责任单位:区信访办)

九、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24.加强法治培训。区政府领导班子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积极参加市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法治工作培训。认真组织学习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执法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司法局及相关部门

25.加强普法宣传。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责任单位:区法宣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

十、做好中央及市委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26.切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委依法治市办督察反馈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工作。对于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委依法治市办反馈的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需要进一步加强、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等本区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按照本区整改方案要求,做好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

十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工作

27.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检查、考核。将法治建设责任制纳入年终“四个责任制”同步检查,同步推进。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的落实工作。(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组织部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

28.强化创建、考核和督察。组织参与2021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作用。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督察。(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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