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26X120210002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发文字号:
沪崇司〔2021〕31号
成文日期:
2021-06-16
发布日期:
2021-06-1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局机关各科室、各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
经研究决定:
曹能荣同志任中兴镇司法所所长,免去其三星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黄天秀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副科长职务。
周裕聪同志任堡镇司法所副所长,免去其长兴镇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施洪超同志中兴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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