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能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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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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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司〔2021〕31号

  • 成文日期:

    2021-06-16

  • 发布日期:

    2021-06-1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局机关各科室、各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

经研究决定:

曹能荣同志任中兴镇司法所所长,免去其三星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黄天秀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副科长职务。

周裕聪同志任堡镇司法所副所长,免去其长兴镇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施洪超同志中兴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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