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26X120210001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发文字号:
沪崇司〔2021〕11号
成文日期:
2021-03-31
发布日期:
2021-04-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2021年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以下简称花博会)将在崇明举办。为努力打造一届“生态、创新、人文、共享”的花博盛会,向党的百岁华诞献礼,崇明区司法局强化法律服务、矛盾化解、法治保障等职能,全力抓好服务保障花卉博览会各项任务,经与花博筹备组对接会商司法行政服务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花博会筹办举办的法律服务需求和工作需要,主动作为、务求实效,提供公益、全面、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强化宣传引导。围绕进一步扩大花博会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全面、形象地推介花博会筹办理念、特色亮点工作和相关法律知识,积极营造花博会法律宣传的良好氛围。
(二)当好参谋助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律师、公益法律服务者等队伍在政府依法行政、重大决策中的法律建议作用,对涉及花博会筹办举办当中的重大事项、重要内容开展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做好纠纷化解。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五不”崇明样板,实现服务不缺位、流程不断档、小事不出点(接待点),大事不出园(花博园区),矛盾不上交。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优势,便捷、高效、实质性地解决会展期间涉及的行政争议。
二、组织机构及重点任务
区司法局成立服务保障花博会工作专班。
组 长:时 枫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胜忠 党组成员、副局长
彭世磊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丁美红 区律工委主任
成 员:刘丽佳 依法治区秘书科科长
王 磊 政治处主任
刘 回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负责办公室工作)
续丽丽 法制监督科科长
王洪丹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副科长
刘玉珊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人
夏媛媛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
倪金金 社区矫正科科长
廖文辉 长兴镇司法所副所长
陆庆佳 横沙乡司法所所长
张 蕾 新村乡司法所所长
钱慧华 绿华镇司法所所长
曹能荣 三星镇司法所所长
黄赛峰 庙镇司法所负责人
陈鹏飞 港西镇司法所副所长
刘卫兵 城桥镇司法所所长
吴 婧 建设镇司法所副所长
汪丽娟 新河镇司法所所长
任宏杰 竖新镇司法所所长
陈 松 港沿镇司法所副所长
刘 琳 向化镇司法所所长
施洪超 中兴镇司法所所长
周 兵 陈家镇司法所副所长
朱民亮 新海镇司法所所长
施 蓥 东平镇司法所所长
卢玄桦 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朱海挺 区公证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工作专班下设五个专项工作组:
(一)法律宣传专项工作组
牵头领导:吴胜忠
组 长:刘玉珊
组 员:陈亚丽 刘 玥 各司法所负责同志
深入参与迎花博“六进”宣传推广活动,积极运用好各类媒体平台、宣传阵地,配合花博会相关部门宣传与花博会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市容环境法律法规,解答群众关切的法律问题,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纠纷调解专项工作组
牵头领导:彭世磊
组 长:夏媛媛
组 员:翟海涛 田 阳 吴 婧 施 蓥
制定花博会纠纷调处服务保障相关配套工作方案,构建花博会纠纷调处服务网络,并组建花博纠纷调处队伍。园内设立上海市花博调解中心,辐射南北两个片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若干纠纷调解服务点位);在花博会园区外的民宿、交通枢纽、著名景点、餐饮酒店等重点旅游区域设置纠纷调处指导点,并发挥乡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点的纠纷调处作用,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及时有效全覆盖,确保服务不缺位,流程不断档,小事不出点,大事不出园,矛盾不上交。
(三)法律咨询专项工作组
牵头领导:彭世磊
组 长:王洪丹
组 员:卢玄桦 朱海挺 谢炜祎 黄立群
整合现有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资源,组建花博会法律咨询队伍,以上门服务和园内设点等形式为参展单位、花协和花博游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四)行政执法、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专项工作组
牵头领导:彭世磊
组 长:任宏杰
组 员:宋凯峰 周黎明
为花博前期准备阶段动迁及设施建设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主动提供办理指导服务。指定具有丰富经验的承办人员为花博会筹办举办期间的专门联系人,加强与园内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联系,建立沟通对接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执法管理中碰到的问题,提升执法效能。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对涉及花博相关复议案件,做到应收尽收,快速高效,当天收件、当天登记并进行受理审查。加强复议过程中的调解工作,注重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五)应急事项专项工作组
牵头领导:吴胜忠、彭世磊
组 长:刘 回
组 员:倪金金 黄天秀 茅佳俊 各司法所负责同志
协助花博会相关部门在应对相关舆情、处理事件过程中,为快速有效、妥善正确做好应急和善后处置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全力以赴完成花博会安保任务,全力实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四个不发生”。
三、工作机制
(一)沟通协调机制
司法局服务保障花博会领导小组和相关服务队伍积极主动与花博筹备组各相关部门对接沟通,了解筹办举办过程中的司法行政工作需求和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例会商洽机制
根据需要召开专题座谈会,针对工作中的进展、困难和问题,总结经验,研判形势,提出工作思路和方法。
(三)资源共享机制
建立联络员制度,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和联络员,定期进行沟通。双方要将近期涉及对方和需要对方配合、了解的工作,向对方通报,以便于配合协调;对相关工作进展和成效进行沟通,实现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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