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7-03-24 00:00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17-03-24

市政府法制办:

2016年是全面部署《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县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现将今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严格实施行政审批目录管理。今年以来共取消调整涉及本县行政审批事项39项,编制完成《崇明县行政审批目录(2015年版)》,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二是全面开展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全县各行政机关累计编制503项依申请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并在网上政务大厅公布。三是推进技术服务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制度。今年,针对本县25家技术服务机构逐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脱钩改制方式和时间节点,预计年底前完成脱钩改制工作。

2.规范行政权力行使。一是抓紧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2015年清理的基础上,根据市审改办的审核意见,组织各单位再次梳理确认,建立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计划年底前全面公开。二是开展权力实施情况常态化统计。建立行政权力实施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季度统计制度,各部门、乡镇每季度报送工作情况,全面了解掌握行政权力的行使情况。

3.深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分类编制监管工作方案。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行政领域,组织24个部门累计编制事中事后监管方案68个,明确监管举措、责任部门、时间节点等,基本实现监管全覆盖。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象随机、检查人员指派随机,抽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抽查事项清理工作。累计梳理随机抽查事项50项,涉及县交通委、县环保局等9个部门,开展抽查4144项次。三是协助完成“双公示”目录和事中事后综合监管职能清单梳理工作。累计梳理处罚事项5177项、审批事项432项、监管事项521项。

4.简化优化公共服务。一是加强公共服务建设的统筹设计。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出台《本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工作方案》,明确公共服务事项梳理、改进公共服务流程、建设公共服务云、加强公共服务监管等四个方面任务,初步构建本县公共服务建设框架。二是完成办事手续清理工作。经梳理汇总,本县保留事项166项,建议取消或调整的国家、市设定事项7项,取消和调整的本县设定事项12项。三是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完成30个部门的373项审批事项、服务事项进驻工作,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开展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开通459项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功能。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1.严格科学依法决策。一是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制度。凡是涉及县政府的重大事项均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今年,共召开常务会议18次,审议119个议题。二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凡是需由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的事项,必须先由县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如今年我县的政银合作框架协议、政校合作意向书等,都由县政府法制部门审核把关,防范法律风险。三是拓展法制工作参与度。在县政府重点工作中,通过法制部门的参与、指导,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例如绿华镇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县政府法制部门全程参与,对各类文件、合同等文书材料做好法律审核,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严格贯彻法律审核制度。今年本县制定《崇明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崇明县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等文件均由县政府法制部门进行了严格的法制审核,并及时向市政府及县人大常委会报备,以确保文件的合法有效。二是加强文件清理力度。今年1月、8月,根据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对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文件进行了两次集中清理,共清理相关文件52件,通过清理将部分不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或者与上位法抵触的文件予以废止,确保行政管理的依法规范。三是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今年9月,组织全县各乡镇、委办局办公室主任共50人参加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专题培训,邀请市政府法制办相关专家,对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制定过程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提升各单位文件制定的水平。

3.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行政管理作用。今年,县政府根据建设生态崇明、美丽崇明、幸福崇明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为民造福的规范性文件。如,为加强本县林业资源的保护力度,县政府制定了《崇明县加强大树保护和管理的若干规定》,对于未能列入名木古树的具有一定树龄或者具有历史价值、崇明本土人文价值和特殊纪念意义的树木加以管理和保护;为鼓励人民群众购买新能源汽车,制定了《崇明县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不但为人民群众带来了优惠,也体现了建设生态岛的理念。

(三)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开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改革工作。今年,我县制定了《崇明首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扩大试点单位人员套改入轨工作实施方案》和《崇明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系统基层执法队伍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革的实施范围、主要内容、工作步骤等,完成448名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职务套改工作。二是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新模式。今年我县推进城管执法进小区工作,按照“一人一居”的原则,全面建立城管执法队员联系居(村)委会制度,年底前在80%以上的居(村)委会建立城管执法工作室;我县还推进市场监管所“县属、镇管、镇用”的管理模式,由乡镇负责基层所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将食品许可、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等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的事权下放至基层所。

2.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今年,本县各行政机关积极探索,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县规划土地局严格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队长责任制、执法人员工作守则、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县文化执法大队制定了《崇明县文化执法大队2016年量化考核办法》,明确科室行业分类管理要求、案件办理质量要求;还成立了5人法制研究小组,负责研究执法办案难点、重大案件办理和案件评查工作。港西镇政府创新方式,建立了社区法治实践基地,以展示法治实践和法治成果。

3.提高行政执法效果。今年,我县积极推进“两违整治”工作,共拆除违法建筑105万平方米,消除整改违法用地169宗、面积905亩;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聚焦“四品一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876件,罚没款261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2件;加强环境执法,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开展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08批次,监察企事业单位1293户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1件,涉及处罚金额324.85万元。通过持续不断严格的执法活动,有效地制止和预防了违法行为发生,为人民群众营造了生态、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4.强化责任追究。今年,县政府加大行政问责力度,针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拖拉、推诿扯皮、配合不力等问题,严格按照《上海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崇明县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办法》等制度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2016年,共对违章建筑巡查制止不力、重大事项或相关制度贯彻监管不力等15起案件进行问责查处,共问责处理23人次,其中行政撤职处分1人次,诫勉谈话19人次,责令书面检查3人次。

5.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抽查考试。今年6月,抽取全县各执法单位20%的执法人员共计317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抽查考试,通过抽查考试有效地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考核。9月,组织本县145名新进执法人员进行基础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经考试合格的具有申办执法证的资格,为执法队伍补充新鲜力量。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证规范管理。10月,对本县行政执法人员持有的《上海市行政执法证》进行了一次集中清理,以确保执法人员规范持证执法。经清理,持有效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共1568名,注销行政执法证210本。

(四)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一是领导重视。县政府领导指出,认真办理好代表建议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将办理工作作为县政府重点工作来抓,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并积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每人亲自协调办理1至2件综合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的代表建议。二是注重沟通协调,增强办理合力。承办单位保持与代表的联系,及时介绍办理进展、接收意见反馈,并加强横向协商,增强了办理合力。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县政府办公室采取电话督办、书面督办、现场督办等多种督办形式,不断加大督办力度,并对办理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县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123件,闭会期间1件,办结率为100%。

2.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一是狠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县政府主要领导对该项工作十分重视,于今年6月13日带领县政府全体班子成员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各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旁听行政案件开庭审理。同时,县政府法制部门加强跟踪监督,对每件案件印发出庭通知并要求各单位在开庭前反馈出席情况。今年1-11月份,开庭后结案的行政诉讼案件69件,出庭的59件,出庭率为85.51%,较去年有了大幅上升。二是积极做好应诉工作。本县各行政机关均能依法做好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及时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遵守法庭纪律。三是认真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今年,本县各行政机关共收到司法建议6件,已回复5件,尚在办理期限内1件;未收到检察建议。各行政机关收到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后,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分析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3.强化行政监督。一是继续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今年,共抽查全县各行政机关和乡镇政府的行政执法案件178卷,邀请县法院、县人大内司委、县监察局等部门的专业同志组成评查小组进行审查。经认真审查,90分以上有115件、80-90分有50件、80分以下有13件。二是继续落实通报报告制度。县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全县的法治政府推进情况,要求每半年将本县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相关情况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并就相关问题做了重要批示。对于行政机关的败诉案件和复议纠错案件,向相关部门予以通报,以起到警醒的作用。

4.完善审计监督。一是加强财政审计,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今年,将县本级和纳入县级预算管理的385个预算单位2015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全部纳入审计监督视野,重点对预算编制与执行、债券资金管理等情况实施审计,审计工作做到了有问题、有原因、有对策,财政审计工作在深度上得到了进一步挖掘。二是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今年分别对县农委、县教育局和县文广影视局的101家下属单位实施了审计,确保审计监督不留盲区和死角。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以财政资金走向为脉络,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追根溯源、一追到底,有效地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三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2016年,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7个,其中任中审计7人,离任审计3人。通过审计监督、评价和鉴证,全面实现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全覆盖。

(五)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1.搭建平台,完善矛盾化解机制。一是巩固横向对接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整合律师、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资源参与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形成多元化、全方位的纠纷矛盾化解体系。二是建立房产物业纠纷人民调解联络员机制。制定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2016年工作措施,提高房产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受理量。三是完善“两所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在公安派出所设立调解室,及时化解纠纷矛盾,营造了和谐的社会环境。

2.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职能。一是严格办理程序。县政府法制部门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通过严格执行复议程序规定、重视证据、充分调查等措施,提高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起到防微杜渐、监督指导、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也有效地降低了涉诉后败诉的风险。今年1月至10月,县政府共收到复议申请38件,受理30件,纠错2件。二是积极开展调解工作。通过耐心的释法明理,促使当事人了解法律规定,从抵触到理解再到配合行政机关执法,申请人自愿撤回12件、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仅4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3.构建完善人民调解体系。一是注重调解队伍建设。组织司法所长、首席调解员、医调委调解员等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班,提高调解能力和水平。二是注重调解工作保障。将人民调解工作的办案经费、调解员的保障制度等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调解工作有序开展。今年,全县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民间纠纷5610件,调解成功5574件,调解成功率为99.4%,达成书面协议4910件。

(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今年,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开展依法行政示范项目评选的通知》的精神,围绕“行政执法规范化”主题,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征集依法行政项目,同时采用向重点行政执法单位约稿的方式,征集遴选依法行政项目,选取“绿华镇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等5个优秀项目向市依法治市办申报。通过优秀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各单位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社会公众满意度。

2.提高公务员队伍法治素养。一是提高中层干部依法行政能力。6月,组织本县40名中层科级干部参加法制专题培训班,邀请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政府法制办的专家对法制工作进行了专题讲座,有效地夯实了各单位法制工作的中坚力量。二是加强与司法机关的互动联系。10月下旬,县政府法制部门会同县法院召开了乡镇重点条线分管领导和具体部门负责人的工作通报会,针对乡镇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相关要求做了提示,通过良好的互动联系,有效地促使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自觉加强依法行政的意识。

3.深化普法,提高人民群众守法、用法意识。一是突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有重点的针对不同的群体,以宣讲团、法治讲座、赠送宣传资料、开展主题活动等方式,使宣传教育活动不再空洞无趣,更加的贴近日常需求、贴近百姓生活。二是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着力打造“博雅法治讲坛”“崇德明法市民课堂”等法宣项目;开展“法治故事社区互动巡讲”“法律顾问进村居”等活动。今年,全县上下共开展各类法治培训1380次、法治实践活动841次,发放法宣资料18万余份,发送法治短信8万余条,很好的提高了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4.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国务院要求,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类信息,在梳理县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基础上,建立了相关数据存储和公开平台,建立了相关信息的上报、审批和公开机制,实现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全部主动公开。二是全面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全县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427条,完成备案公文2880条。县府办完成信息公开年报编写和公开工作,更新信息公开指南,总计公开县政府和县府办发文的公文类政府信息58条,完成备案公文176条,各行政机关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0件。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工作,及时向各乡镇、委办局传达依申请公开有关的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确保法律法规的适用准确无误。

二、存在的问题和2017年重点工作

我县一直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的水平和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各项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需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一是依法行政工作体系有待完善。县政府和全县各单位都已建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系,为近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但是在协调推进、相互协作等方面的作用还不够显著,相关工作体制有待完善和加强;同时,全县各单位的法制机构专业化程度尚不足,较多行政机关缺乏专业法制机构或者专职法制工作人员。二是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有待加强。通过近几年来的努力,各县级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的职责范围已基本厘清、职权已基本清晰,但是尚有部分职权需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相互之间的协作配合也有待加强,共同推进本县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合力有所欠缺。三是行政执法人员素养有待提升。全县各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较之前几年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执法人员的整体素养已经有了很大提高,但还是有个别执法人员存在责任心不强、扯皮、推诿等现象,对于执法人员能力素养的培养提高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能松懈。

为切实推进本县依法行政工作各项任务顺利开展,提高本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水平,2017年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建设。一是及时成立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完成撤县设区工作后及时成立由区政府领导任组长,各委办局和乡镇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二是积极履行领导小组职能。建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等措施,进一步发挥其协调推进、监督指导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作用。三是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在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乡镇政府的职权,做到没有遗漏、不留死角。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证管理,制定文件制度,对行政执法证办理资格、办理流程、规范使用等方面予以明确。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严格审查复议案件,有错必纠。三是加大执法监督强度,深入开展案卷评查、严格执行通报制度,通过扩大范围等方式,形成倒逼机制,促使各单位提高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意识。

(三)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养。一是提升教育培训的实效性。拓展培训方式,在传统授课讲座的基础上,探索菜单式培训、案例分析等方式,使培训内容更接近实际工作;延伸培训内容,从原有单纯法律知识向沟通能力、法律应用等方面延伸。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人员抽考力度,逐渐形成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质。稳妥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提升管理水平和实效。

(四)进一步加强生态岛建设制度保障。一是紧紧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要求,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县生态岛建设发展的保障性文件,为推进建设世界级生态岛的目标添砖加瓦。二是组织对新修订的《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专项培训,提高各单位的认知和水平。三是逐步推进信息化管理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信息库,实现对规范性文件的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定期开展清理工作,确保文件的合法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