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26X1202100004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公开主体:
区司法局
发文字号:
沪崇司〔2020〕81号
成文日期:
2020-12-23
发布日期:
2021-01-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政府:
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依法行政为重点,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大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高质高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法治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制定《关于以更大力度推进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通知》《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本区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和基层法治建设。强化法治建设责任制督察。制定《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区级层面工作清单》,将法治建设责任制纳入年终“四个责任制”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意识形态等重点工作同步检查、同步推进。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活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本区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1.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成立崇明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制定《崇明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本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查。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对全区23家单位的948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对外公开发布,全面完成行政审批事项的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工作。今年累计取消9项、调整40项行政审批事项。高质量推进落实40项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实现线上线下受理。创新窗口服务模式。推进“综合窗口”+“专窗”全覆盖,建立企业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等6个分领域综合窗口服务区及企业开办“一窗通”等三类专窗。
2.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崇明区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建设任务清单(2020—2022年),初步形成“1+18+351+X”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体系,实现中心、站、室全覆盖及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点的有效延伸。开展村居法律顾问摸底调研,制定《村居法律顾问考核指引》。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在身边”系列宣传,编撰《群众身边的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手册,不断提升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度、获得感和满意度。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印发《关于开展“加油2020——战‘疫’有我”公益法律服务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组建法律服务志愿团,为全区民营企业提供“面对面”“点对点”的精准化法律服务。为花博会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制定《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法律服务保障专项方案》,成立服务保障花博会工作专班,为花博会筹备举办提供法律宣传、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组建花博会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处理涉法相关事务,防控法律风险,截至目前,共提供起草、审核合同等法律服务170件次。
(三)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更加民主、科学、规范
全面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今年向市政府、区人大备案《关于印发崇明区全力防控疫情支持和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2件规范性文件。对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梳理、管理和备案。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定《2020年崇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落实公众参与、决策预公开、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依法。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11份,参与重大事项协调、咨询及专题培训32次,为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国盛集团框架协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全面推行法律顾问、两公律师制度。全区33个政府部门、18个乡镇均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推进符合设立条件的17家党政机关及1家国有企业建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有效保障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依法决策、依法履职。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对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专题部署。截止目前,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已全部通过“一网通办”实现了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办事指南的公开;29家设有窗口的执法单位均设立岗位信息公示牌;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29家执法单位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31家执法单位建立了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和数字化归档管理制度;34家行政执法单位设立了专门的法制审核工作机构,乡镇探索建立了司法所参与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在长兴岛地区设立上海市首个区级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重点推进水、大气、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持续开展水质监测超标预警,推进工业炉窑和生物质炉窑专项整治,委托第三方对重点监管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基本实现固体废物备案注册全覆盖。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召开“两法衔接”工作专题调研会,制定《崇明区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开展“两法衔接”操作平台专题培训,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部门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积极推进柔性执法。在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等领域认真贯彻落实“免罚清单”制度,促进市场经营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组织开展首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全年共代理区政府参加行政应诉案件10件,审结9件,无败诉情况;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73.1%,比去年同期提高17个百分点,位居全市前列水平。
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区行政复议委员会,提高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截止11月30日,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53件,审结60件(包含结存16件),其中纠错5件(纠错率8.3%),当事人自行申请撤回24件,撤回率40%。健全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调处机制。与崇明法院行政争议多元化调处中心联合签署《行政复议案件协调化解备忘录》,积极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工作,截止11月30日共受理行政争议案件47件,实质性化解20件,化解率42.6%。探索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加强与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乡镇沟通协商,成立新海镇行政调解委员会,推进在区公安分局设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行政调解工作模式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1-11月,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和调解成功10645件,达成书面协议7524件,占调解成功总数的70.7%。
统筹推进国家机关普法宣传。制定下发《2020年崇明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做好本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的调整工作,全年共开展各类法治讲座570场次、受众1.6万余人次,送法实践活动578场次、覆盖1.2万余人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崇明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关于推动本区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深入机关、单位、村(居)开展《民法典》专题宣传宣讲累计81场次。开展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抽查考试工作。本年度共抽考138名执法人员,通过率为92%,依法暂停11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严把新进执法人员入口关。本年度共有140名拟申请执法证的人员参加专门的法律知识培训,其中134人参加资格考试,117人通过考试,通过率为87.3%。
二、2021年重点工作目标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新任务新目标新要求,2021年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中心任务,坚持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以改革求突破,对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标任务,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更加牢固。抓住党政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弘扬宪法精神,维护法治权威,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
(二)服务保障重大任务更有力度。围绕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不断健全完善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相匹配、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围绕第十届花博会的举办,强化法律服务保障,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举办一届精彩、成功、难忘的花博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推动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执法合作,深化长三角“一网通办”融合,为推动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长三角“一体化”积极贡献法治智慧。
(三)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文明。健全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养机制,加强执法资格管理,完善轮训抽考制度,全面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素养。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行政执法公示督促、以全过程记录倒逼、以法制审核保障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更加文明。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大行政执法内部纠错力度,加强行政复议的监督考核力度,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不断提高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法治政府建设更有成效。对标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工作指标,坚持破瓶颈、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坚持以创建促提升。以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创建为目标,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加大督查督促和问责力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各项指标任务落地落实。坚持以改革促提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升“一网通办”能级,推动更高水平的“放管服”改革,营造更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以规范促提升。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优化决策机制,规范决策流程,不断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更加科学有效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推进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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