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26X020200005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发文字号:
沪崇司〔2020〕38号
成文日期:
2020-07-20
发布日期:
2020-08-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今年以来,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对标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新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保障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和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各领域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一)强化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为市交办的重大任务提供法治保障。继续加强对世界级生态岛的法治保障,协调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在执法及政策制定方面的协作机制建设。二是积极开展花博会法律服务保障工作,起草审核合同94件次、文件30件次,提供商标注册、版权保护等专项法律服务2件次,花博会商标注册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组织编制法治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法治崇明、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强化法治建设系统性和前瞻性。四是制定下发《2020年崇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明确30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举措。五是制定《崇明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本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查整改工作,推进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保障共同体。
(二)深化改革举措,推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累计取消9项、调整40项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更新编制《崇明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推进跨部门业务流程优化再造,确定15件本区群众和企业关注的“一件事”。二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对标中央、本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100项指标体系,形成本区指标体系,分解各项工作任务。三是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召开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推进大会,制定印发2020年区深化“一网通办”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确定7大方面42点重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推进措施、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四是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成立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推动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提升监管效能。五是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本区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18个乡镇均成立乡镇党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各乡镇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决策更加科学民主。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向市政府、区人大备案《关于印发崇明区全力防控疫情支持和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开展本区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制定并公开本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决策起草、预公开、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决策修改完善等多个环节严格落实《上海市崇明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推进决策全过程公开。三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为区政府与国盛集团签署战略框架协议、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修订等各类重大项目、纠纷调处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6件次。21个政府部门、18个乡镇聘请的兼职法律顾问在纠纷化解、行政应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制定本区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按照“应建尽建”要求,推进符合设立条件的11家区级党政机关、4个乡镇及2个国有企业建立公职律师制度。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一是联合浦东法院、区法院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通报会,切实提高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区级层面的落地,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使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三是创新完善重点执法领域监管体系,在长兴岛成立上海首个区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进一步强化驻岛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推进地区生态环境品质不断提升。四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节点,夯实工作责任,确保“三项制度”有序推行。
(六)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复市。一是发布《崇明区司法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相关事项的通告》,做好疫情期间行政复议引导工作。认真做好疫情期间行政诉讼网上庭审工作。二是制定下发《关于本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为行政执法机关在疫情时期的行政执法提供了指导和更加具体的操作规范。三是组建公益法律服务团,为6家企业点对点提供“送法上门”、为14家企业提供了“线上法律服务”,有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四是建立复工复产复市大调解工作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每日报,重大纠纷即时报,相关职能部门受理纠纷2168件,化解成功纠纷2028件。
下半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对标一流、狠抓落实,全面完成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各项任务,为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扎实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质效。继续做好为市交办的重大任务提供法治保障相关工作。编制完成法治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加强律师团队管理,对花博会相关法律事务进行全面审查,做好为花博会参展者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准备工作。全面完成《2020年崇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制定下发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进一步提升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水平。召开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推动区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持续做好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衔接工作。大力推进本区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改革,切实做到本区15件事“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网办理、统一发证、一体管理”。进一步拓展和优化“一网通办”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全区公共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应接必接”,推动高频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提供服务。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水平,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出台本区《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四)进一步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依法行政意识。全面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把宪法法律列入各级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和用法的意识。研究制定《民法典对政府治理的影响及相关工作建议》的实施意见,做好民法典正式实施的相关准备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保护人民群众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等新型权力,及时清理废止与民法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
(五)进一步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依托,着力推动行政执法流程合法化、行政执法过程公开化、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强化环保、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深入贯彻落实市场、文化、环境等领域的免罚清单。探索柔性执法、审慎监管。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完善轮训抽考制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六)进一步拓展矛盾纠纷多元调处覆盖面。有序推进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建设,进一步强化健全受理、分流工作机制。巩固涉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探索开展人民调解参与民宿、养老等领域纠纷化解工作。探索在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试点先行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准备工作,探索落实全新行政复议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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