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26X0202000054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发文字号:
沪崇司〔2020〕42号
成文日期:
2020-07-27
发布日期:
2020-08-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局机关各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乡镇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
经研究决定:
钱慧华同志任绿华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城桥镇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卢玄桦同志任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法律援助中心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