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关于钱慧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08-29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26X0202000054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司〔2020〕42号

  • 成文日期:

    2020-07-27

  • 发布日期:

    2020-08-29

局机关各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乡镇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

研究决定

钱慧华同志任绿华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城桥镇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卢玄桦同志任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法律援助中心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2020年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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