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26X0202000009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发文字号:
沪崇司〔2020〕3号
成文日期:
2020-02-11
发布日期:
2020-02-1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2019年是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新定位、完成重组全面履职的开局之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司法局的有力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完成了市司法局、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全年目标任务,奋力推动法治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新水平。
一、扎实履职尽责,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一)凝聚法治建设思想共识。将学习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第二次会议精神列入区委依法治区委第一次会议议程,明确推进法治崇明建设的行动指南。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组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学习。
(二)强化法治建设一体推进。配合区委健全区委依法治区委组织体系和工作架构,建立执法、司法、守法普法3个协调小组。研究制定区委依法治区委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各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区委依法治区委年度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等一系列文件,服务保障区委依法治区委第一次会议召开,推动各协调小组分别召开全体会议。委托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构建《法治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贯彻落实“两规则一细则”,加强工作对接,建立协调小组联络员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全面依法治市旬报告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宣传、推广法治建设相关情况和有益做法,推动3个协调小组分别召开全体会议。
(三)增强法治建设推动力量。研究起草《崇明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将依法治区和法治建设分别纳入区级机关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形成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倒逼力量,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聚焦重点领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法治政府建设”三次督察。
(四)加快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全面完成区司法局机构改革,确保编制到位、人员到位、职能到位,健全完善上下畅通、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制定《区司法局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2019年工作方案》,明确本年度改革任务,确保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公证“最多跑一次”、监地联动帮教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领域取得改革成效。
二、深化法治实践,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推动“七五”普法深入开展,全年共开展各类法治实践活动1700余场次,覆盖7.2万人次,举办法治培训1100余场,覆盖5.7万余人,发放法宣资料93.7万份,发送法治短信1.6万余条,“瀛洲法宣”微信公众号共推送文章523篇,7.8万人次阅读。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依托正职领导干部研修班、处级领导干部轮训班、机关中层后备干部培训班、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中青干部培训班、“村居大讲堂”等,共开展全面依法治国、宪法学习宣传、依法履职等课程30多次,参训3880余人次。推动落实“人手一册 每户一本 居村一讲一阵地”宪法学习工程,区、镇宪法宣讲团深入村居进行宪法宣讲300余场次,堡镇率先建成公民宪法宣誓场所。集中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崇明行 法治宣传进社区”田间小喇叭、爱的黄丝带等活动9场次,参与群众4000余人次。做好大型法治情景剧《修宪之年》首场巡演工作。征集重点普法项目53项,切实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组织开展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与考核制度,制定《崇明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绿华镇荷花博览园法治文化阵地、堡镇公民宪法宣誓场所、新海镇“红栎法治文化楼道”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港西社区法治实践基地”和“长兴宪法主题公园”被命名为首批上海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法治进行时》广播栏目荣获上海市“以案释法”十大发布平台暨“媒体公益普法”十大品牌项目,入驻“阿基米德”APP。
(三)推动法治建设发展。联合区民政局制定《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有关工作指导意见》,推荐5个村居进入市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重点培育单位库”。扎实开展基层法治建设专项调研,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立项课题调研、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征集宣传和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活动,编印《法治崇明(2019年刊)》。
三、突出改革创新,打响崇明法律服务品牌
(一)律师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开展律师事务所随机抽查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检查卷宗等方式对辖区内律所的执业活动进行实地检查,重申律师参与和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备制度及行为规范。开展律所卷宗质量检查,对本区律所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间结案的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等案件卷宗进行随机抽查,共涉及律所10家,抽查卷宗130份。二是指导崇明律工委开展换届选举工作。4月,民主协商产生十一届上海市律师协会崇明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推荐名单。7月,最终由上海市律师协会确定本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三是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制定《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全区21个政府部门、18个乡镇聘请了兼职法律顾问。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本年度共出具法律意见书6份,参加重大事项谈判或协调会议16次。落实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计划,接受村居委法律顾问定制服务。四是成立律师惩戒委员会。协助开展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投诉查处等工作,研究律师行政处罚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问题及相关对策建议等。五是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选派3位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律师就企业运营法律风险及防范进行系统介绍,对接民营企业职工社保、高管保密协议、向员工融资等问题开展专题指导。
(二)公证工作得到有序推进。共办证1738件,解答法律咨询1500人次,办理免费遗嘱23件,参加强拆6次,收费198万。一是启用“智慧公证”系统。1月全面启用“智慧公证”系统,积极配合市局完善设备软硬件配置,提高“智慧公证”办证质效。截至目前,运用“智慧公证”办理公证1401件,完成2010年以来公证卷宗电子扫描41945件,100%实现纸质卷宗数据化。二是推行公证“最多跑一次”。对于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103项公证事项,尽力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有效助力本区法治营商环境。制作“最多跑一次”宣传折页、拍摄公证“最多跑一次”动画宣传片,持续扩大宣传效应。
(三)公共法律服务有新亮点。一是制定《崇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当前及下阶段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体系完善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机制建立等方面的主要任务,推进具有崇明区域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制度建设。二是推进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平台建设。依托乡镇基本管理单元,增设6个公共法律服务分站;依托党建服务点、为老服务点、妇女微家、便民小店等平台,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位139个。三是为花博会举办提供法治保障。派谴骨干力量进驻花博会筹备组,为花博会各项涉法事务提供合法性保证。全年协助花博筹备组完成法律服务供应商的遴选工作,协助草拟、审查、修改合同32份,参加涉法相关工作专题会议8次,陪同谈判2次,办理商标注册申请3件,协助筹备组制定了合同审查会签制度、小型项目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等。四是做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走访排摸,对辖内四大类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智慧司鉴”系统使用情况以及鉴定办理情况等进行检查。同时,积极推进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进驻本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本区群众提供正规、专业、优质的司法鉴定服务。
(四)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99件(民事407件、刑事692件),接待窗口来访咨询3790人次,接答“12348”热线电话咨询13973人次。一是强化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完善《法律援助业务工作规程》,编制《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手册》,开展疑难复杂案件专家讨论制度,优化《崇明区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推进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相挂钩,本区在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中名列前茅。二是优化特殊群体援助效能。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257件,残疾人法律援助27件、法律救助8件,老年人法律援助214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40件,妇女法律援助212件,为军人军属解答法律咨询7件。三是探索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向审查起诉阶段延伸。与区检察院、律工委共同制定《崇明区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明确检察院通知辩护范围,工作衔接机制,通知辩护和通知法律帮助流程等。自10月底文件下发以来,共办理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案件45件,同比增长114%。
四、筑牢维稳防线,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一)人民调解工作影响力不断增强。全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和调解成功案件12454件、达成书面协议10402件。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共代理民事案件231件、代理非诉讼案件108件、代书327件、解答法律咨询1650件。一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推进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发动各乡镇通过多种途径,将有文化、懂法律、有威望的人员吸收到专职调解员队伍中来,及时解聘达到工作年限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招录符合条件的调解员上岗就职。加强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指导老潘调解工作室等个人调解工作室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新成立个人调解工作室1家。二是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安排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定期到区信访办接待大厅、三级医院住院大厅值班,开展咨询服务、纠纷受理调解等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局开展消费纠纷联合化解工作;完善旅游、环境等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会同区法院、区妇联成立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置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窗口;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领域,与浙江省舟山市司法局签订《海事渔事纠纷人民调解协作书》,探索建立跨省海事渔事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对接机制;起草《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与“110”非警务警情对接分流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会同崇明公安分局推进人民调解与“110”非警务警情对接分流工作;草拟《开展涉老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方案》,会同区民政局在全区探索开展涉老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三是扩大调解社会影响。加强调解理论研究,撰写《社会资源参与政法维稳机制创新研究——以人民调解工作为视角》调研报告,荣获区委政法委优秀奖。撰写2019年度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入选崇明区十大优秀案例。获评崇明社会建设十大创新项目。每季度评选人民调解员 “季度之星”,不断增强调解员职业荣誉感。发布崇明区公共法律服务清单(1.0),印制人民调解工作手册以及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宣传易拉宝和折页,制作短视频《海涛说》,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四是推进落实人民陪审员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根据《上海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努力拓宽普通群众参与人民陪审工作渠道,提高选任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从全区70万居民当中随机抽选了1600名候选人,99人通过初步资格审查;接受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共29人。在此基础上,通过随机抽选,并经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最终确认76名人民陪审员。
(二)矫正安帮工作亮点更加突出。截止12月底,全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62人,其中缓刑243人,假释9人,暂予监外执行10人,有重点对象4人,无重要对象,当年累计矫正459人,重犯1人,成功收监对象3人,无检察意见且无纠违通知书;五年库内本市户籍在册刑满释放人员2008人,非本市户籍177人,重点帮教对象103人,当年重犯率为0.86%,低于本市当年平均重犯率;安置率99.89%,帮教率99.9%,均高于本市平均。一是积极打造安置帮教工作品牌。积极探索安置帮教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厘清各职能部门帮扶边界,明晰了各项工作程序协调、配合、流转、承办相关机制,有效构建安置帮教工作新格局。同时,配合市矫正局制定安置帮教“四项机制”,在走访排查、分类帮教等方面提供“崇明智慧”。《以标准化为驱动 谱写崇明安置帮教工作新篇章》一文,被收录在司法部第10期《司法所工作》和市司法局第13期《上海司法行政简报》中。另外,本区2家安置帮教就业基地和4名安帮志愿者被分别评定为“2016—2018年度本市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优秀志愿团体、优秀志愿者”。二是继续培育矫正安帮特色亮点。区级层面,选取工作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矫正标兵民警,积极创建矫正民警个人工作室,打造“崇明品牌”。乡镇层面,继续开展矫正安帮特色工作项目征评活动,重点聚焦衔接纳管、矫正小组运作等14项社区矫正重点工作和刑释解矫人员精准帮教、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等7大安置帮教任务。目前,已完成评审工作,评定了长兴镇《社区服刑人员“唱响心声 乐动人生” 庆华诞、颂中华音乐治疗项目》等8个崇明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优秀项目,形成了百家齐鸣、百花齐放的矫正安帮工作新局面。三是有效提升教育矫正丰富内涵。有序有效推进“爱我中华”爱国主义专题教育、非吸类社区服刑人员分类教育、职业技能专题培训班等。全区共计开展集中教育775次,个别教育6955人次,心理健康教育276次,心理咨询15次左右。同时,共计上报社区矫正案例25篇,其中10篇被司法部录用。
(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崇明司法行政社区矫正系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围绕坦白、检举涉黑涉恶线索、刑释人员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集中面询等各项工作,继续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共排摸到涉黑涉恶线索共计36条,经分析研判后上报线索17条。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坦白、检举”专项教育13次,教育人次达780多人次,集中面询6次,面询83余人次。制作了宣传展板10块,横幅36条,宣传海报1050份,宣传折页10200份。
(四)全面完成特赦工作。及时成立工作专班,组建了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特赦程序推进各项工作。以集中教育形式组织全体矫正对象学习特赦令、签署学习申明书,确保全员知晓、全员覆盖。同时,严格落实保密及宣传工作要求,明确了对外宣传纪律,做好了舆情监测、舆情预警工作,对矫正对象中出现的不理解情况及时做好政策解释,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炒作。经排查,全区符合特赦标准的社区矫正对象共计8人,其中缓刑3人、假释5人。截止9月17日,我局配合二中院顺利完成了全部特赦裁定工作。在此次特赦工作中,1名工作人员还被司法部评定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被特赦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
(五)圆满完成“进博会”安保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本区进博会期间矫正安帮安保工作动员大会。根据《进博安保检查考核指标体系》要求,定期督导检查各乡镇司法所安保工作落实情况。落实值班值守工作,成立了应急处置指挥小组,为确保及时处置“两类人员”突发事件,奠定了扎实基础。在进博安保期间,我区矫正安帮工作顺利完成各项既定任务,特别在电子监管、禁毒、教育矫正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1名工作人员还被市禁毒办、市人保局评定为“2018-2019年度上海市禁毒工作先进个人”。另外,为进一步加强监狱社区矫正相互衔接工作,还积极参与“2019年度上海全面依法治市课题调研”活动,重点围绕刑罚执行一体化等内容开展调研,形成了《社区矫正—监狱刑罚执行一体化若干问题探析》课题调研报告,并上报市司法局。
五、规范行政执法,落实各项法制监督工作
(一)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调整成立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督查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制定《崇明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28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夯实责任主体。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单项示范创建为突破口,积极参与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引领、带动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发展。
(二)不断强化行政执法指导。严格履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督促工作。全年,浦东区法院开庭审理的本区行政诉讼案件共67件,负责人出庭39件,出庭率为58.2%。目前,全区共有有效执法证1451本,2019年度共办理207本,换证146本。本年度共抽考200名在岗执法人员,通过率为85%。同时,对新进执法人员组织培训考试,100人通过考试,通过率为84%。为进一步规范行政部门的执法行为,在长兴“三无”船舶整治、全区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大棚房”整治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对执法行为的指导监督职能,积极为各部门提供及时、准确、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充分发挥执法协调职能。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7件,审结48件,纠错5件(纠错率10.4%),当事人申请撤回10件。目前,在办案件共19件(结转存案3件)。代理区政府参加行政应诉案件共25件,审结19件(判决维持7件、裁定驳回9件、裁定撤诉3件),审理中6件。注重在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中发挥执法协调的作用和职能,共协调案件18件,成功化解18件,化解率100%。
六、加强政治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一)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主题教育学习、调研工作安排表,全面落实责任分工,并及时召开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主题教育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主题教育有序开展。不断夯实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组织开展主题教育专题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扎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全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二)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召开机关作风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组织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岗位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推动“四责协同”工作落实,结合区委“三个责任制”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及时开展对照检查整改工作,坚持抓牢局党组牵头抓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认真履行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要求,发挥局班子成员分管领域主要责任人作用,进一步形成横向协同协作,纵向压力传导的“四责协同”工作局面。
(三)有效激发党建活力。扎实推进意识形态教育,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利用“瀛洲法宣”微信公众号、局机关党支部“微信群”等载体,结合时事热点经常性推送学习文章,补足信念之钙。指导成立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大度申融律师事务所联合支部委员会和中共上海市崇明区亚瀚君鼎律师事务所联合支部委员会,并通过公推直选的方式产生了党支部书记。严格党员发展的过程管理和工作程序,建立条理清晰、资料完备的发展党员台账,年内完成预备党员转正1人、发展预备党员1人。
总结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服务保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基层法治建设短板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要深刻剖析,拿出有力举措加以解决。
新的一年,我们要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区委一届八次全会、上海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主动融入全区工作大局,进一步开拓进取、勇于担当,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打响崇明法律服务品牌、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奋力谱写新时代崇明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