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26X0201900025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公开主体:
区司法局
发文字号:
沪崇司〔2019〕25号
成文日期:
2019-05-16
发布日期:
2019-06-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为进一步对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部署要求,完成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任务,切实发挥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现结合我局实际需要,拟将“依法治区科”更为名“依法治区秘书科”。
调整后,局内设机构为:依法治区秘书科、政治处、办公室、法制监督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工作科。
妥否,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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