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342022138120250000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工商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市监信用〔2025〕5号
成文日期:
2025-03-26
发布日期:
2025-03-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科(室)、执法大队、基层市场监管所:
为进一步深化统筹推动本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现就贯彻执行《抽查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实施动态管理
《抽查计划》共30项,各业务科室要按照抽查计划中明确的抽查事项、抽查比例和抽查时间,自行制定实施抽查任务。可根据年度任务形势变化和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删减、增补、替换等动态调整,在报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及时会同信用监管科作计划调整备案,并重新公示调整后的计划。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各业务科室应尽可能依托“双随机”监管系统实时产生检查对象名录库,减少采用“批量导入”方式,对确实需要采取“批量导入”方式的,要加强与数据提供部门的沟通衔接,保障检查对象名录库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要分类精准监管
各业务科室要注重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深度结合,全面运用本市、本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不主动抽查其一般事项,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有针对性加大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的力度,实施差异化监管;一年内对同一企业的抽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三、要规范抽查检查
各业务科室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全面应用检查码,实现无码不检查、检查必亮码、查后可评价。要认真落实随机抽查“回避”工作要求,对与抽查检查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该允许执法人员主动回避或依检查对象申请予以回避,并重新随机选派执法人员。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食品抽检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抽查继续依托相关条线专业监管平台,并通过系统对接方式共享数据外,其他所有随机抽查计划执行均要使用本市“双随机”监管系统,确保“双随机”全过程信息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全面推广“双随机”移动监管APP在全区的应用,进一步深化“指尖管”“掌上查”。
四、要严格执行计划
各业务科室要注重年度抽查计划执行,对明确由市局各业务处室发起的抽查计划,相关科室要跟踪执行进度,保障计划落实。对明确由区局各业务科室发起的抽查计划,要按照该抽查计划明确的抽查事项、抽查比例和抽查时间,认真制定实施抽查任务,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各业务科室要对本科室牵头的抽查计划加强全程跟踪,督促所(队)按照规定的时间100%完成各项抽查任务,并着力提升抽查监管效能。信用监管科要加强抽查计划执行情况统计、分析、通报,共同促进不断提升监管质效。
附件: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