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342022138120240002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工商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市监人〔2024〕22号
成文日期:
2024-05-07
发布日期:
2024-05-2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科(室)、基层市场监管所:
现将《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级评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7日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级评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所等级评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市场监管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特制定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级评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定等级和范围
市场监管所等级评定分为三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五星所、四星所、三星所。三星所是在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辖区内具有带动作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的市场监管所。
开展三星市场监管所等级评定的范围为崇明区局所有基层市场监管所。
二、评定周期和比例
市场监管所等级评定周期为两年。每次评定三星所数量一般不超过本区市场监管所总数的16%。
三、评定原则
等级评定坚持统一规范、客观公正、评建并举、以评促建的原则。等级评定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原则上不跨等级申报。
四、评定主体
区局负责三星所评定、四星所申报推荐和五星所提出申请工作。
五、评定标准
区局参照总局五星所、市局四星所评定指标体系的总体框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三星所评定指标体系。三星所评定指标体系包括履职绩效、党建引领、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基础保障、加分项目、否定项目等内容。
六、评定程序
(一)三星所评定程序
1.制定工作方案。区局根据工作要求,制定三星所等级评定工作方案,经报市局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评定。三星所评定采取“市场监管所自评申报,区局组织审核材料、开展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3.公开评定结果。区局印发三星所评定结果通知,制作颁发三星所牌匾。市场监管所在工作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牌匾。每次新评定三星所名单抄送市局备案。
(二)四星所及五星所评定程序
区局根据市局评定方案和通知,在三星所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四星所申报推荐和五星所提出申请。
七、结果运用
(一)正向激励。市场监管所等级评定结果作为市场监管所部门评优,工作人员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对等级评定为三星及以上的市场监管所,在考核优秀比例、培训学习机会、参观考察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二)整体提升。有目标、有计划开展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等级市场监管所评定梯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充分发挥三星以上市场监管所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基础相对薄弱的市场监管所的指导,推动补齐短板、规范达标。
(三)常态长效。严格遵守市场监管所等级评定工作程序和纪律,加强审核、管理、监督,积累评定工作经验,以市场监管所等级评定为契机,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的高素质、专业化市场监管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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