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3-20 00:00

  • 索引号:

    SY3420221381202400009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工商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市监执〔2024〕8号

  • 成文日期:

    2024-03-13

  • 发布日期:

    2024-03-20

各科(室)、执法大队、基层市场监管所:

现将《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3日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和上海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完善综合执法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查处一批民生领域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扩大案件查办的震慑、警示效应,进一步提升“铁拳”行动的聚焦度、综合执法的响应度、人民群众的感受度。

二、重点工作

(一)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以“护民生”为中心,围绕“保安全”和“反欺诈”两个主题,聚焦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反映强烈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围绕“保安全”主题,严查“两品一特”领域违法行为

产品质量安全领域。以燃气灶具、电动自行车、儿童用品等为重点产品,重点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牵头部门:认证科)

食品安全领域。以宣称镇痛、安睡等功能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药品及其衍生物的违法行为。严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中“两超一非”及掺假掺杂违法行为。(按职责牵头部门:食品经营科、食品生产科、食品协调科)

特种设备安全领域。以小型锅炉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生产使用锅炉行为。以老旧住宅电梯、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为重点,严查交付、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电梯的违法行为及维保领域违法行为。(牵头部门:特种科)

检验检测认证领域。保证检验检测、认证公正性、客观性,严查在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活动中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严查经营活动中出具虚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违法行为。(牵头部门:认证科)

非机动车安全领域(自选动作)。以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等为重点产品,重点查处拼装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上加装蓄电池、电动机等动力装置及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等违法行为。(按职责牵头部门:认证科、执法科)

家畜副食品安全领域(自选动作)。以猪、牛、羊等日常食用家畜为重点产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家畜血液、内脏等违法行为。(按职责牵头部门:食品经营科、食品生产科、执法大队)

2.围绕“反欺诈”主题,严查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案件

严查计量违法行为。严查加油机计量作弊违法行为。严查使用“作弊秤”及零售商品“缺斤少两”违法行为。(牵头部门:计量科)

严查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坚持线上线下同步治理,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严查伪造和冒用地理标志、弄虚作假骗取专利等违法行为。(牵头部门:知识产权科)

严查侵犯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以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美容美发、养生保健、直播带货等行业为重点,严查价格欺诈、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查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按职责牵头部门:执法科、网监科、消保科)

严查民生领域垄断违法行为。聚焦医药、建材、日用消费品等重点领域,加大垄断协议的违法线索排摸和挖掘。聚焦原料药领域、公用事业等自然垄断和专营专卖领域,排摸不公平高价、限定交易、搭售、拒绝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垄断行为并及时报送市局反垄断办处理。聚焦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推进本区行政性垄断调查。(牵头部门:执法科)

(二)提高综合执法质效。进一步提升“铁拳”出击的聚焦度,对医院、养老院、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4个群众普遍关心、舆情关注度高的领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涵盖食品、药械化、产品质量、特种设备、计量、价格、广告、竞争、知识产权、合同等方面的“全面体检”。坚持“服务型监管”理念,根据合规经营指引,引导经营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依法经营,将“事后处罚”变为“事前指导”“事中提醒”,推进执法与服务的衔接融合。结合案件查办,定向开展以案释法,达到查处一个案件,教育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净化一片市场的效果。(牵头部门:执法科、办公室)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固化打击侵害“一老一小”合法权益集中执法行动中已经形成的机制和做法,不断完善执法科牵头、业务科室主导、科所队联动、片区化集群作战的“铁拳”行动工作格局。认真分析案件查办、管理中发现的行业性、区域性、苗头性问题,会同业务科室共同研究分析并向上级部门报告,释放末端执法的倒逼效应。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依法依规将受到较重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让监管执法的“铁拳”变成规范发展的“铁律”。及时总结提炼推广“铁拳”行动三年来的执法经验。(按职责牵头部门:执法科、信用科)

(四)组织系列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加强宣传策划,依托“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专题访谈、案例曝光、科普宣传、“执”击现场等方式,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持续释放“铁拳”行动让老百姓拍手喝彩、让守法者扬眉吐气、让违法者震慑畏惧的宣传效应。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和投诉举报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牵头部门:办公室、执法科)

(五)开展执法实务指导。创新培训方式,拓宽培训渠道,以经验交流、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铁拳”行动案件查办实务培训。发挥各类执法人才库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新型案、疑难案的执法攻关。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铁拳”行动优秀案例和创新工作法评选,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指导和借鉴。(牵头部门:执法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铁拳”行动是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市场监管部门以执法小切口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品牌。要坚持人民城市理念,结合区、镇两级年度民心工程、民生实事,把“铁拳”行动融入属地全局性工作,倾心倾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开展“铁拳”行动的目的意义,争取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确保“铁拳”行动落实落地,长远推进。

(二)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发挥 “铁拳”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牵头抓总的统筹协调作用,提升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结合区域实际,科学确定“自选动作”,提出案件查办、制度建设、宣传曝光等方面的预期成果清单,确保末端发力,终端见效。“铁拳”行动落实情况已纳入到质量发展、食品安全、知识产权等工作的年度考核体系。相关科室要围绕“铁拳”行动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网络监测、广告监测、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多方汇集违法线索,为执法办案提供靶向信息。各办案机构要提高对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能力,根据民生需求,动态调整主攻方向,高效精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三)坚持宽严相济。各办案机构要根据经济发展、社会反映、问题性质和危害程度等情况,坚持分类、梯次、精准执法。对于触碰安全底线、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对于情节轻微、危害较小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实施办法》要求,广泛运用处罚、教育、告诫、约谈等方式,依法减免处罚。对于食品安全、小微主体等容易引发争议的领域,要综合考虑社会心态、公众情绪,以及违法行为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当事人承受能力等因素,慎重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科学确定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实现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办案机构要完善数据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发挥好“铁拳”行动联络员作用,保证信息及时上传下达,为向市局报送典型案件和宣传工作成效提供素材。各业务科室、办案机构每月12日前报送“铁拳”行动相关工作信息或者工作简报。每月17日前上报典型案件。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及需要区局协调办理的案件线索可随时报送。2024年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前,分别报送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重点案件查办数据以及季度工作小结;3月15日同时上报行动方案、全年预期成果清单。11月1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全年相关数据。联系人:执法科 杨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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