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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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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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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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深入推进实施本市优化营商环境6.0版,在更高起点上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要求,立足市场监管工作职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智慧化水平,为世界级生态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全面拓展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覆盖范围。

在稳固企业新设全程网办比率95%的基础上,优化完善变更、注销等登记类型的全程电子化办理,实现企业登记全周期网上办理。2023年以来,共计完成企业新设、变更、注销全程电子化登记近2.8万户,不断助力企业运用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二)探索企业住所标准化登记信息应用。

建立“住所云”平台,统筹与随申办、大数据中心云融合云应用,以本区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为重点,通过主动对接其管理方对其房屋产权等证明材料进行数字化信息归集,统一汇入“住所云”平台,实现登记地址一次备案、多次复用,企业在办理住所登记时仅需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大幅简化申请材料。

(三)推进连锁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改革。

根据《上海市连锁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管理办法(试行)》,对通过总部评审的连锁食品经营企业,其门店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可享受精简申请材料、免于现场核查、缩短审批时限等便利化措施。今年以来,已通过便利化申请方式向“星巴克”“肯德基”“必胜客”“麦当劳”“瑞幸咖啡”等多家门店颁发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极大地降低了企业申请成本,提升了市场主体满意度。

(四)落实食品酒类“二证合一”。

为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推进实施将酒类商品许可纳入食品经营许可的范畴,不再核发《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通过增加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方式,统一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截止2023年底已办理含有酒类的食品经营许可660余户,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五)深入推进政务事项流程再造。

积极应对、主动对接、落实责任,推广“智慧好办”“高效办成一件事”等业务流程再造以及“一业一证”改革。持续做好企业高频证照变更联办“一件事”和企业许可证注销联办“一件事”等牵头事项工作,通过广泛发动宣传让企业更多了解可通过“一网申请”实现多部门、多事项的“一次办结”,积极对接相关事项审批部门及时办结,切实简化流程、提升效能。

(六)持续提升“帮办”服务能效。

设置人员专岗开展“线上人工帮办”客服响应和回复工作,充实常见咨询问题答复知识库,确保1分钟内响应,90%帮办解决。完善“12345”热线“三方通话”业务工单提级办理工作机制,直接由部门负责人或者业务骨干进行接听答复,高效解决企业诉求。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目前共承接并实施各类行政许可事项21项,均已纳入本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相关事项的办理窗口均按照“两个集中”要求入驻崇明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3年,全区共办理各类市场主体登记11.7万户,其中新设企业2.64万户,企业通过全程电子化完成设立登记2.5万户,全程网办比率95%。截止到年底,崇明区市场主体存量总数25.8万户,较上一年度有所下降。除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以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全年共计办理约1.95万件。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食品生产领域

重点对通过告知承诺获证企业承诺事项真实性、食品生产企业获批后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许可要求、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等方面进行监管。采取证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交叉执法等监管方式,主动对相关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2023年,全区共开展食品生产环节(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批后监管28户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二)食品经营领域

对发证的食品经营单位及时开展批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工作体制。2023年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43336户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670处,涉及到人员健康管理、工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布局、食品贮存等,全年食品类案件共查处立案523件,收到各类涉及到食品的投诉举报53件,查实10件。切实规范食品经营市场秩序,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特种设备领域

2023年,共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2145户次,检查设备2606台套,发现问题1012处,立案31起,处罚金额91.57万元。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了特种设备安全问题的发生。

(四)信用监管领域

按照信用风险等级,对全区7035户企业开展公示信息和登记事项双随机抽查,其中3户企业结果为“转案件”。对778户个体工商户开展公示信息和登记事项双随机抽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对5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公示信息和登记事项双随机抽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五)药械化领域

建立健全批后监管制度,针对98户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企业、1户化妆品生产企业以及新开办的14户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主动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检查情况良好,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均已立案查处。开展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批后检查892户次,其中合格的850户次,限期改正41户次,立案查处1户次,罚没款1万余元,守住了医疗器械安全底线,确保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运行平稳。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推出“离岛核验”特色功能。

联合区政务服务办推出便利化新政,在随身办“崇明旗舰店”上线“离岛核验”政务服务功能。一是简化办事流程。登记在崇明的各类企业可以不受时间、地域限制,通过“离岛核验”上传身份证件、录制实时视频,进行身份验证和文件签署确认,实现高效不见面审批,极大简化了办事流程。二是优化为企服务。该项功能应用范围涵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投资人、合伙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和时间成本。上线以来已有超1000户企业通过该项功能办理了企业登记注册。三是强化风险控制。建立企业电子营业执照认证登录,以及影音资料保存的双重安全保障机制,进一步降低冒名登记风险,提高企业登记注册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二)持续创新监管方式。

一是优化信用监管工作机制。深化“多报合一”改革,加强政府部门数据共享,为企业年报提供多部门数据智能预填。完善信用修复,以“应修复、尽修复”为原则,支持企业“线上信用修复”“多平台一键信用修复”,构建宽严相济、进退有序的监管格局。二是推进实施智慧化监管。强化“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食安”“智慧电梯”“智慧叉车”等智能化平台建设力度,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推进实施非现场监管。

五、监督纠正情况

(一)内部管理

一是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强化思想教育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升华觉悟境界、增强能力本领。通过向先进模范学习,增强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切实打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二是通过扎实推进“一网通办”立功竞赛活动,以及我局“两双建设”活动,聚力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为民服务的水平。三是开展行政许可审批执法检查,通过开展案卷评查、现场评查和系统抽查,全面、深入掌握行政许可工作落实情况,不断规范行政许可执法行为,切实防范履职风险。四是建立市场准入综合窗口作风管理长效工作机制,优化奖惩制度、量化工作数据、细化考核标准,科学合理运用考核结果,不断提高对综合窗口的管理水平。

(二)外部监督

一是完善“好差评”工作制度,推进落实“好差评”评价办件全覆盖,强化“好差评”评价数据分析应用,认真做好“好差评”问题的回复处置工作。二是建立线上线下“办不成事”窗口,确保所有受理事项“有人接、按时办、能办结”,打造优质高效的解决难题“兜底”窗口,让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易办。三是积极引入第三方巡查巡访和满意度测评,通过开展实地明察暗访,形成“检查、评价、反馈、改进”的闭环式管理机制。四是妥善应对投诉、举报,积极处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时回应市民关切,协调帮助解决遇到的疑难困症,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对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主动意识仍需不断提升,对服务举措实施较好的事项,总结推广还需加强。二是各项改革举措在实施过程中,相关技术配套支撑还有待提升,“全程网办”“一次办结”“不见面审批”的便捷度还有待优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接机制还有待完善。三是部门间协调、上下联动、创新优化等机制尚不成熟,相关的互通合作机制以及支持服务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提高站位、解放思想、敢于担当,紧紧围绕改革工作部署,全力推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将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二是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以各项制度为抓手,不断规范和完善行政许可执法行为,强化法制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防范履职风险,持续提高办事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强化市区两级联动反馈,构建部门间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本区跨部门间改革举措落实到位,更大力度支持辖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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