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2-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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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4-0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对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拟依法开展立案调查。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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