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专业化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3-21 00:00

  • 索引号:

    SY3420221381202300012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市监人〔2023〕12号

  • 成文日期:

    2023-03-21

  • 发布日期:

    2023-03-21


各科(室)、执法大队、基层市场监管所、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专业化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1日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专业化队伍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区市场监管局专业化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化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年度“两双建设”工作方案和各支专业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发展战略,落实市场监管专业化队伍规范化管理,依托局执法、特种设备、食品、药械化4支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创新培养手段,搭建展示平台,通过培训、实训、交流、考核等各种形式,培养造就一批德才兼备、能力突出的高素质人才,为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和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提供专业人才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年度工作规划。各牵头部门应紧紧围绕“两双建设”部门效能、岗位技能目标体系,结合本年度业务工作、队伍建设重点任务,根据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制定2023年度专业化队伍建设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可包含理论培训、岗位实践项目、考核方式、人员调整方案及相关时间安排等,由分管领导审核,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二)完善培养管理机制。实施导师帮带,由各分管领导担任各支人才队伍导师,对人才队伍日常管理、培养、人员调整、考核等进行把关,对帮带对象从理论武装、业务学习、专业技能、作风建设等方面开展全面帮带;全面推进理论培训和岗位实践,由牵头部门具体实施,专业队伍成员优先纳入局“培苗”计划,由局中层干部进行一对一带教;实行“思·享沙龙”轮值,每支专业队伍年内至少举办2期沙龙活动,活动内容、形式、参与对象、主持人等由专业队伍自主申报,具体时间由组织人事部门统筹安排;推行个性化培养,各支队伍结合各自特点,创建具有条线特色的培养项目,打造专业化队伍培养品牌。

(三)开展考核评价监督。各牵头部门应以理论考试、实践操作、部门评价等适当形式,对专业化队伍成员进行日常考评和年终考评,全面考察专业化队伍成员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养成效。各项考评中表现优异的干部可评定为年度先进个人,评选先进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专业人才队伍总人数的30%。年度考评结果报局党组审议通过后,对评定为先进个人的干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

(四)实施人员动态调整。严把专业队伍的出口、入口关,体现人才的先进性和专业性,对参与各类培训积极性不强、完成交办的专项工作质量不高、未通过导师考核的,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后,调整出队伍。对新发现的适合培养的干部,可以纳入培养考察范围。拟纳入队伍的人选需通过一定形式的选拔程序,并征求局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由局组织人事部门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相关人员考察考核情况报导师同意,经局党组审议通过后,可纳入专业化队伍。未经审核同意的,不作为局登记备案的专业人才队伍成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局党组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统筹协调、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牵头部门具体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格局。各牵头部门每年至少2次向局党组汇报专业化队伍建设情况。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把培养和输送专业人才作为本部门、本单位“两双建设”工作的重点。按照“一专多能”的原则多方位培养干部,选派专业队伍成员参与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重大事件。

(三)完善激励保障。为各支专业队伍建设提供各类经费、场地、师资力量支持。对专业队伍中表现特别突出、作用特别明显的,择优纳入局青年干部后备人才库。专业队伍考察评价结果将作为局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评优推优、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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