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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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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2-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为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根据《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方案》、《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自2019年起,全区广泛开展了以营造品质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的感受度和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2021年,我们紧紧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加强对消费环境建设和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与推进力度,按照“政府监管、行业规范、消费者满意”的放心消费评价标准,下列单位为2021年度上海市崇明区放心消费创建达标单位。
附:2021年度上海市崇明区放心消费创建达标单位名单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