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342022138120220003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市监特〔2018〕3号
成文日期:
2018-01-12
发布日期:
2022-11-0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切实防止特种设备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人生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5年第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2018年度崇明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附件1)和《2018年度崇明区特种设备重点监督检查单位目录》(附件2)。计划中共列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537家,其中209家使用单位也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单位。我局将按检查计划开展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格查处。
特此报告。
附件:1.2018年度崇明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2.2018年度崇明区特种设备重点监督检查单位目录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