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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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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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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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02

2021年我局组织的监督抽检中涉及部分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现将相关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上海市崇明县东锦酒家鲫鱼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SC21310151342930163

样品名称

鲫鱼

生产日期

2021-03-02

型号规格

散装称重

标称生产企业

孔令和(堡镇玉屏菜场149号摊位)

被抽样单位

上海市崇明县东锦酒家

检验不合格项目

孔雀石绿

检验机构

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1-03-16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1-03-17

(二)风险控制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单位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责令(配合)召回不合格食品。

经调查,被抽样单位购进2公斤,货值金额177.5元;已销售2公斤;库存(未销售)0公斤,下架封存0公斤,目前召回0公斤。

(三)核查处置情况

该单位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作出行政处罚。于2021年5月26日下达处罚决定书,编号:沪市监崇处〔2021〕302021000374号,具体处罚为:罚款8000元。

(四)其他情况

目前,该单位已经开展不合格原因排查,提交了整改报告,经复查,未发现异常。

 

二、上海市崇明县江鹰老表食品商店小蛋糕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SC21310151273233116

样品名称

小蛋糕

生产日期

2021-07-22

型号规格

散装

标称生产企业

上海市崇明县江鹰老表食品商店(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堡兴路78号)

被抽样单位

上海市崇明县江鹰老表食品商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铝的残留量

检验机构

上海格瑞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1-08-09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1-08-11

(二)风险控制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单位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责令(配合)召回不合格食品。

经调查,被抽样单位生产1公斤,货值金额24元;已销售1公斤;库存(未销售)0公斤,下架封存0公斤,目前召回0公斤。

(三)核查处置情况

该单位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作出行政处罚。于2021年11月2日下达处罚决定书,编号:沪市监崇处〔2021〕302021001007号,具体处罚为:没收违法所得24元;罚款6000元。

(四)其他情况

目前,该单位已经开展不合格原因排查,提交了整改报告,经复查,未发现异常。

 

三、上海新堡集贸市场冉英生姜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NCP21310151272130479

样品名称

生姜

生产日期

2021-05-19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上海新堡集贸市场冉英

检验不合格项目

吡虫啉

检验机构

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上海市崇明区食品安全检测中心)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1-06-16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1-06-18

(二)风险控制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单位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责令(配合)召回不合格食品。

经调查,被抽样单位购进6公斤,货值金额120元;已销售6公斤;库存(未销售)0公斤,下架封存0公斤,目前召回0公斤。

(三)核查处置情况

该单位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作出行政处罚。于2021年8月16日下达处罚决定书,编号:沪市监崇处〔2021〕3020212000780号,具体处罚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0元;罚款5000元。

(四)其他情况

目前,该单位已经开展不合格原因排查,提交了整改报告,经复查,未发现异常。

 

四、上海崇明月亮湖老年公寓(食堂)碗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SC21310151272641240

样品名称

生产日期

2021-10-25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上海崇明月亮湖老年公寓(食堂)

检验不合格项目

大肠菌群

检验机构

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1-11-08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1-11-10

(二)风险控制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并已完成整改。

经调查,被抽样单位提供已清洗消毒待使用的碗采集环节表面送检,该单位已加强内部培训,加强工用具、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操作规范,增加消毒柜和内部检查频次,确保不再发生餐饮具不合格情况。

(三)核查处置情况

该单位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于2022年1月15日下达处罚决定书,编号:沪市监崇处〔2022〕302021001346号,具体处罚为:警告。

(四)其他情况

目前,该单位已经开展不合格原因排查,提交了整改报告,经复查,未发现异常。

 

五、上海玉屏集贸市场 王传学鳊鱼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NCP21310151273350060

样品名称

鳊鱼

生产日期

2021-10-29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上海玉屏集贸市场 王传学

检验不合格项目

恩诺沙星

检验机构

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1-11-19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1-11-23

(二)风险控制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单位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责令(配合)召回不合格食品。

经调查,被抽样单位购进3公斤,货值金额66元;已销售2.16公斤;未销售0.84公斤,下架封存0公斤,目前召回0公斤。

(三)核查处置情况

该单位销售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作出行政处罚。于2022年2月10日下达处罚决定书,编号:沪市监崇处〔2022〕302021001374号,具体处罚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7.52元;罚款7000元。

(四)其他情况

目前,该单位已经开展不合格原因排查,提交了整改报告,经复查,未发现异常。

 

六、上海市崇明县其刚食用农产品店小黄豆芽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NCP21310151273338074

样品名称

小黄豆芽

生产日期

/

型号规格

散装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上海市崇明县其刚食用农产品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6-苄基腺嘌呤(6-BA)

检验机构

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1年07月12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1年07月13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责令(配合)召回不合格食品。

经调查,被抽样单位购进5公斤,货值金额25元;已销售3.5公斤;自行销毁1.5公斤;库存(未销售)0公斤,下架封存0公斤,目前召回0公斤。

(三)核查处置情况

该单位销售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作出行政处罚。于9月13日下达处罚决定书,编号:沪市监崇处〔2021〕302021000903号,具体处罚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7.5元;罚款5000元。

(四)其他情况

目前,该单位已经开展不合格原因排查,提交了整改报告,经复查,未发现异常。

七、上海市崇明区小皮蔬菜经营部韭菜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NCP21310151273333943

样品名称

韭菜

生产日期

/

型号规格

散装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上海市崇明区小皮蔬菜经营部

检验不合格项目

腐霉利

检验机构

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1年5月8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1年5月11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责令(配合)召回不合格食品。

经调查,被抽样单位购进10公斤,货值金额60元;已销售10公斤;库存(未销售)0公斤,目前召回0公斤。

(三)核查处置情况

该单位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作出行政处罚。于7月10日下达处罚决定书,编号:沪市监崇处〔2021〕302021000628号,具体处罚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0元;罚款5000元。

(四)其他情况

目前,该单位已经开展不合格原因排查,提交了整改报告,经复查,未发现异常。

八、上海市崇明县通达水产门市部鮰鱼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NCP21310151273350070

样品名称

鮰鱼

生产日期

/

型号规格

散装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上海市崇明县通达水产门市部

检验不合格项目

孔雀石绿

检验机构

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1年11月22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1年11月23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责令(配合)召回不合格食品。

经调查,被抽样单位购进3.6公斤,货值金额180元;已销售2.145公斤;库存(未销售)0公斤,目前召回0公斤。

(三)核查处置情况

该单位销售孔雀石绿项目不合格的鮰鱼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作出行政处罚。于2022年1月30日下达处罚决定书,编号:沪市监崇处〔2021〕302021001385号,处罚为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壹佰贰拾捌元柒角整;3.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

(四)其他情况

目前,该单位已经开展不合格原因排查,提交了整改报告,经复查,未发现异常。

 

九、裕安农贸市场 唐锦周鳊鱼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NCP21310151273346215

样品名称

鳊鱼

生产日期

/

型号规格

散装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裕安农贸市场 唐锦周

检验不合格项目

恩诺沙星

检验机构

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1年9月2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1年9月2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责令(配合)召回不合格食品。

经调查,被抽样单位购进3千克,货值金额82.5元;已销售3千克;自行销毁0千克;库存(未销售)0千克,下架封存0公斤,目前召回0公斤。

(三)核查处置情况

该单位销售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作出行政处罚。于11月10日下达处罚决定书,编号:沪市监崇处〔2021〕302021001066号,具体处罚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2.5元;罚款7000元。

(四)其他情况

目前,该单位已经开展不合格原因排查,提交了整改报告,经复查,未发现异常。

十、上海必胜客有限公司崇明八一路店美式凯撒沙拉(未添加酱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SC21310151270539117

样品名称

美式凯撒沙拉(未添加酱汁)

生产日期

2021.8.25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上海必胜客有限公司崇明八一路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菌落总数

检验机构

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1.9.8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1.9.14

(二)风险控制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

经调查,被抽样单位制作8份,货值金额214.35元;已销售8份;库存(未销售)0份,下架0份,目前召回0份。

(三)核查处置情况

该单位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于2021年12月7日下达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沪市监崇不罚〔2021〕302021001091号。

十一、上海柏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黑鱼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SC2310151270539114

样品名称

黑鱼

生产日期

2021.8.25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上海柏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检验不合格项目

恩诺沙星

检验机构

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1.9.8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1.9.10

(二)风险控制情况

企业收到检测报告后主动张贴告顾客书,告知2021年8月25日使用的黑鱼原料不合格,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积极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一份。

经调查,被抽样单位购进79.5公斤,货值金额3996元;已销售79.5公斤;库存(未销售)0公斤,下架封存0公斤, 

(三)核查处置情况

该单位经营使用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未查验黑鱼检验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二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作出行政处罚。于2021年11月23日下达处罚决定书,编号:沪市监崇处〔2021〕302021001100号,具体处罚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996元;罚款10000元。

十二、上海市崇明区兰崇食用农产品商店生姜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NCP21310151272130194

样品名称

生姜

生产日期

2021.3.7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上海市崇明区兰崇食用农产品商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噻虫嗪

检验机构

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1.4.1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1.4.6

(二)风险控制情况

经营者收到检测报告后主动提交整改报告。 

经调查,被抽样单位购进16公斤,货值金额352元;已销售5公斤;库存(未销售)11公斤,下架封存0公斤,销毁11公斤。 

(三)核查处置情况

该单位经营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未查验生姜检验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作出行政处罚。于2021年6月17日下达处罚决定书,编号:沪市监崇处〔2021〕302021000480号,具体处罚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2.5元;罚款5000元。

十三、上海市崇明县新玲水果经营部进口香蕉2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NCP21310151272130111

样品名称

进口香蕉2

生产日期

2021.3.8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上海市崇明县新玲水果经营部

检验不合格项目

吡虫啉、噻虫嗪

检验机构

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1.4.1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1.4.1

(二)风险控制情况

经营者收到检测报告后主动张贴召回公告,同时积极整改。

经调查,被抽样单位购进28公斤,货值金额224元;已销售28公斤;库存(未销售)0公斤,下架封存0公斤, 

(三)核查处置情况

该单位经营吡虫啉、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口香蕉2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作出行政处罚。于2021年6月17日下达处罚决定书,编号:沪市监崇处〔2021〕302021000498号,具体处罚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4元;罚款5000元。

十四、周章英韭菜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NCP21310151273333925

样品名称

韭菜

生产日期

2021.4.24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周章英

检验不合格项目

啶虫脒

检验机构

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1.5.8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1.5.11

(二)风险控制情况

经营者收到检测报告后主动提交整改报告。 

经调查,被抽样单位购进2公斤,货值金额20元;已销售1公斤;库存(未销售)0公斤,下架封存0公斤,销毁1公斤。 

(三)核查处置情况

该单位经营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未建立食用农产品韭菜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作出行政处罚。于2021年8月6日下达处罚决定书,编号:沪市监崇处〔2021〕302021000682号,具体处罚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元;罚款5000元。

十五、上海市崇明县顾新丽水产品经营部小鲫鱼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NCP21310151270007513

样品名称

小鲫鱼

生产日期

2021.6.23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上海市崇明县顾新丽水产品经营部

检验不合格项目

恩诺沙星

检验机构

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1.7.5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1.7.7

(二)风险控制情况

经营者收到检测报告后主动张贴召回公告。

经调查,被抽样单位购进21公斤,货值金额808.5元;已销售13公斤;库存(未销售)0公斤,下架封存0公斤, 死亡8公斤。

(三)核查处置情况

该单位经营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未建立食用农产品小鲫鱼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作出行政处罚。于2021年9月19日下达处罚决定书,编号:沪市监崇处〔2021〕302021000877号,具体处罚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00.5元;罚款7000元。

十六、王松涛鳊鱼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NCP21310151273346197

样品名称

鳊鱼

生产日期

2021.8.23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王松涛

检验不合格项目

恩诺沙星

检验机构

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1.8.31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1.9.2

(二)风险控制情况

经营者收到检测报告后主动张贴召回公告。

经调查,被抽样单位购进6.2公斤,货值金额161.2元;已销售2.63公斤;库存(未销售)0公斤,下架封存0公斤, 死亡3.57公斤。

(三)核查处置情况

该单位经营使用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未建立食用农产品鳊鱼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作出行政处罚。于2021年11月23日下达处罚决定书,编号:沪市监崇处〔2021〕302021001070号,具体处罚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8.38元;罚款5000元。

十七、上海市崇明县玉加水产经营部鳊鱼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NCP21310151273347622

样品名称

鳊鱼

生产日期

2021.9.13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上海市崇明县玉加水产经营部

检验不合格项目

恩诺沙星

检验机构

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1.10.8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1.10.9

(二)风险控制情况

经营者收到检测报告后主动张贴召回公告,提交整改报告。

经调查,被抽样单位购进50公斤,货值金额1030元;已销售50公斤;库存(未销售)0公斤,下架封存0公斤。

(三)核查处置情况

该单位经营使用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未建立食用农产品鳊鱼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作出行政处罚。于2021年12月24日下达处罚决定书,编号:沪市监崇处〔2021〕302021001186号,具体处罚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30元;罚款7000元。

十八、上海润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碗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SC21310151270539130

样品名称

生产日期

2021.8.25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上海润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检验不合格项目

大肠菌群

检验机构

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1.9.8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1.9.10

(二)风险控制情况

企业积极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一份。

(三)核查处置情况

该单位经营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第一款作出行政处罚。于2021年9月10日下达处罚决定书,编号:沪市监崇城桥当处〔2021〕3304210905号,具体处罚为:警告。

十九、上海光辉仪器仪表有限公司盘、碗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SC21310151270539097

SC21310151270539098

样品名称

生产日期

2021.8.25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上海光辉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检验不合格项目

大肠菌群

检验机构

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1.9.8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1.9.10

(二)风险控制情况

企业积极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一份。

(三)核查处置情况

该单位经营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第一款作出行政处罚。于2021年9月10日下达处罚决定书,编号:沪市监崇城桥当处〔2021〕3304210904号,具体处罚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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