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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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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7-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日前,崇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分别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对犯罪嫌疑人丁某某等5人向崇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是我院在2022年7月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本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生效后提起公诉的首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经查,2020年4月至2021年10月,丁某某伙同李某某在未取得“EMPORIO ARMANI”阿玛尼品牌手表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向陈某某(表面供应商)、曾某某(吊牌、保修卡供应商)等人购入阿玛尼手表配件后,经镀色、组装等方式制造假冒的阿玛尼手表,后通过网络销售给王某某等人。经审计,丁某某伙同李某某已销售的假冒阿玛尼手表合计人民币900余万元,扣押待售的阿玛尼手表成品价值190余万元。曾某某向王某某销售假冒阿玛尼商标的吊牌、保修卡20万余个,销售金额4万余元。王某某向他人销售假冒阿玛尼商标手表,销售金额300余万元,销售假冒阿玛尼商标的吊牌5万余个,销售金额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