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342022138120220000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市监办〔2022〕140号
成文日期:
2022-06-27
发布日期:
2022-06-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局属事业单位:
为了加快我区经济恢复和重振,助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根据《崇明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市场监管领域的配套操作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崇明区进口冷链相关单位核酸检测费用补贴操作办法
2.崇明区执行本市阶段性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操作办法
3.崇明区支持企业信用修复操作办法
4.崇明区便利登记服务操作办法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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