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342022138120220002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市监执〔2022〕30号
成文日期:
2022-06-27
发布日期:
2022-06-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2年崇明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7日
2022年崇明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
2022年崇明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办公厅《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的工作要求,坚持政治引领,把握正确方向,聚焦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带来的新形势和新挑战,着力解决各类影响公平竞争的难点、堵点问题,以公平竞争促进高质量发展;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着力打破行政垄断和地区分割,激发市场活力;坚持部门联动,着力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一、完善机制,进一步在规则制度上改革创新
(一)加大对新兴绿色产业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的研究。坚持生态立岛不动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握好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之间的平衡,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性、功能性转变。承担好建设绿色生态“桥头堡”、绿色生产“先行区”、绿色生活“示范地”的历史性任务,探索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协调的实施路径,提出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规则。保持与长三角地区竞争政策协同,推动审查规则一体化。
(二)探索实施交叉抽查机制。探索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政策措施交叉检查。加强部门协同,发现审查薄弱环节,重点检查各成员单位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现行有效政策措施。适时组织开展论证,对确实违反审查标准的政策,督促政策制定机关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促进本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
(三)优化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有效发挥第三方评估在我区公平竞争审查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既提升公平竞争审查队伍的专业能力,也有效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按照行业划分重点领域,配合市局探索市区两级协同联动的评估模式。对审查中发现区级机关的政策措施违反审查标准的,溯源其依据的市级机关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市局汇报。根据第三方评估在我区的实施情况,分析、梳理、细化违反公平竞争的典型问题,发布工作提示,不断提升审查质量和效果。
二、持续发力,进一步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一)全面高效开展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围绕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等本区重点工作,采取重点抽查、交叉检查、实地督查等方式推进清理工作。对照审查标准,坚决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及时修订废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政策措施进行重点清理。着力破除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形门槛和壁垒;着力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防止通过滥用行政权力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认证、认定等形式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二)加快形成事先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模式。及时组织区联席会议召集人单位、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专家学者,对政策措施排除、限制竞争情况进行论证分析、调查处理。精准拿捏审查标准的时度效,结合我区实际,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加强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同。对经论证确实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及时进行通报,督促各政策制定机关进行整改,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及时向市局汇报相关线索,由相关执法机构开展调查。
(三)不断健全考核督查动态评价体系。采取多种考核手段,有步骤、有节奏打出考核组合拳,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将公平竞争审查考核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促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评估考核,对标先进标准,聚焦薄弱环节,对我区各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考核,防止政策措施排除、限制竞争,为建设高品质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基础;对我区各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通报,通过“查中督,督中评”,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三、加强沟通,进一步强化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
(一)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联络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要求,积极推动由本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及时修订联系会议工作规则,扩大成员范围;进一步健全会商会审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召集人单位作用,定期就重点工作进行会商、疑难问题进行会审、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沟通协调作用。及时解答各成员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在制定政策措施过程中遇到的公平竞争审查问题,提前沟通交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助力各政策制定机关自查自纠,主动调整。
(二)认真接受市场监管总局第三方评估。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和市局对本区开展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第三方评估。对于在第三方评估中出现的失分点和不足,要及时总结经验,要有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评估,同时对于参与评估的困难要勇于克服。各单位对于评估中暴露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建立常态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对于公平竞争审查的宣传等相关方面工作。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的工作要求,要及时学习和完成,以时不待我、只争朝夕的工作态度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三)切实加强公平竞争审查能力建设。做好《上海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手册》的发放、政策解读和相关培训工作。坚持以案说法,及时向各部门通报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的典型案例,为各政策制定机关明确规则、划出底线,设置好“红绿灯”。持续通过交流研讨、专题论证、学术沙龙等形式,对区各部门从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人员加强培训,引导各政策措施制定机关加大对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理解,进一步提升审查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审查队伍。
四、提质增效,进一步夯实制度基础
(一)全面完善审查制度。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明确规定由政策制定机关按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对新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进行审查。在严格落实“谁制定、谁审查”原则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内部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审查标准,规范履行审查程序,切实提高审查质量。
(二)注重审查举报处理。健全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鼓励各级政策制定机关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市场活力,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奠定基础。
(三)弘扬公平竞争文化。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进展和成效,加强竞争倡导,提高市场主体、社会公众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公平竞争意识,督促政策制定机关更好开展审查工作,培育良好竞争文化,为崇明经济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良好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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