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6-02 00:00

  • 索引号:

    SY3420221381202200018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市监执〔2022〕24号

  • 成文日期:

    2022-05-30

  • 发布日期:

    2022-06-02

各科(室)、执法大队、基层市场监管所:

现将《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

 

根据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市监稽发〔2022〕20号)以及《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2022年,区局决定持续开展“铁拳”行动,培育执法为民“铁拳”品牌。结合区域工作实际和本局年度重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聚焦解决市场监管领域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执法办案集成效应,精准重拳出击,查办一批让人民群众广泛称道、对违法分子有力震慑的典型案例。充分展示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心和态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查处重点

遵照市局“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的工作部署,在深入总结2021年“铁拳”行动成果基础上,本区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将进一步聚焦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严厉查处以下八类违法行为:

(一)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查韭菜、豆芽、梭子蟹、淡水鱼等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违法添加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屡查屡犯行为;坚持溯源到底,强化全链条打击。以声称减肥、壮阳等功能的食品(含保健食品)及食用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固体饮料等为重点,严查掺杂掺假、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违法行为。(牵头部门:食品协调科、食品生产科、食品经营科)

(二)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以成品油、燃气具等为重点,严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检验检测证明的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牵头部门:认证和认可科)

(三)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严查电梯超期未检、电梯虚假维保等违法行为。严查充装非自有产权、翻新、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或者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民用液化石油气瓶以及相关检验环节的违法行为。(牵头部门:特种科)

(四)计量违法行为。以加油站、集贸市场、餐饮店、超市卖场等为重点场所,严查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后继续使用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进行“作弊”等计量违法行为。严查电商平台零售商品“短斤缺两”违法行为。严查生产经营过度包装食品、化妆品违法行为。(牵头部门:计量科)

(五)广告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以医疗机构周边及医药保健品销售场所为重点,严查“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以医疗美容、生活美容机构为重点,严查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牵头部门:网监科、执法科)

(六)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违法行为。以校园及周边、旅游景点、剧本杀场馆、网络平台等为重点区域,严查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含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食品等违法行为。(牵头部门:执法科)

(七)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聚焦违法案件高发多发的实体市场以及网络平台,以防疫物资、食品、电子产品、玩具、汽车配件、服饰箱包等为重点商品,严查商标侵权、地理标志侵权、奥林匹克标志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严查商标恶意抢注违法行为。(牵头部门:知识产权科)

(八)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严查市场监管领域经营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严查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和泄露、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牵头部门:消保科)

三、工作措施

(一)整合案件线索。进一步推进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有效衔接,构建相关监管部门与执法办案部门的违法线索和办案信息双向移送机制,畅通业务部门之间、科所(队)之间案件线索及办案信息无缝对接。认真执行《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试行)》,实现案件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制度落地生根,做到线索发现、追踪溯源、统筹部署、联合行动流程化、规范化;加强交办、转办线索跟踪、指导,衔接有序,形成工作闭环。加强网络交易监测和12315平台大数据动态分析和管理应用,着力筛选研判投诉举报线索、信息,尤其关切民生民意领域,不断挖掘案件线索,拓宽案件类型。加强、优化案件线索管理利用,不断提高执法办案工作质量。围绕案件查办重点加强日常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查、抽检,为执法办案提供靶向信息。

(二)强化案件查办。把案件查办摆在突出位置,聚焦重点,重拳出击,从严查办一批得民心、质量高、影响广、危害大的典型案件。坚持重点战役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强化违法行为的上下游关联,强化全链条打击,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在查办案件的效果和产生的社会影响上下功夫,加强执法队伍指挥协调和执法联动,用好用足区局执法库人才,集中力量查办一批质量高、影响广、危害大的大要案、系列案、关联案、案中案。坚持大案联办、难案精办、简案快办,确保依法严处、快办快结。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对同一主体违反市场监管领域多部法律法规的,从不同法律角度综合分析违法行为,依法准确定性处罚,增强行政处罚的威慑力。

(三)开展立体宣传。研究制定本单位“铁拳”行动宣传方案。加强与各主流媒体的深度合作,积极探索与新兴媒体的合作,开展深度报道。用好区局官网、官微、抖音、快手、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定期曝光典型案件;各所队加强简讯简报报送,区局统筹适时发布权威信息。丰富创新宣传形式,鼓励各办案机构、业务科室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铁拳”科普宣传,提高群众辨识力和自我防护能力。围绕重要时间节点,聚焦民生重点、热点、堵点,结合“铁拳”行动推进和重大案件查办情况,突出宣传主题,整合相关素材,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开展立体宣传,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掀起“合唱”。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

(四)实施信用惩戒。推动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在查办相关违法案件中,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并受到较重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按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实施相应管理措施。落实关于开展长三角市场监督管理信用承诺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推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共同约束违法主体失信行为,进一步加大违法成本,促使市场主体存戒惧、知敬畏、守规矩,提升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铁拳”行动,是市场监管部门履行执法为民职责的具体行动,更是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解决党和政府关心、老百姓烦心问题的良好途径,是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的桥梁和纽带。各部门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对标对表市、区两级“铁拳”行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铁拳”行动各项重点任务推进有力、落实到位。

(二)调动多方参与,增强工作合力。各部门积极落实市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刑衔接工作的协作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我局与区公安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侵犯民生领域违法犯罪联合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加强执法协作,尤其要加强食用农产品违法领域监管,拓展横向协作广度、推进纵向打击深度,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强化上下游违法产业链一体化打击,严惩违法犯罪行为。紧盯违法加工经营河豚鱼等区域易发、高发重大违法行为,完善尽早尽快发现机制,落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措施,始终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着力打造“铁拳”崇明特色案例,推进本区行刑衔接工作高效开展。深化长三角区域打击侵权假冒合作机制,推进完善长三角区域执法协作和联合执法。加强与相关技术机构、行业协会、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研判分析社会热点和业内“潜规则”。畅通社会举报投诉渠道,为执法办案提供支撑。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强化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办案保障。组织开展“铁拳”行动案件查办能力实务培训和典型案例分享会等活动,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用好区局执法人才库资源,加强“铁拳”行动案件查办业务指导,在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中锤炼队伍,努力提高办案技能。加强新型案、疑难案的执法攻关,适时编撰执法工作指引、工作提示、业务指南、及时开展典型案例分析,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指导和借鉴。加强执法大队与基层所队协同作战能力,形成统一指挥、纵向联动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机制。

(四)强化监督指导,提升工作实效。通过将“铁拳”行动纳入部门年终考核、交叉执法检查考评、执法办案质量评估、优秀案例评比等方式,加强对案件查办系列工作的全流程督促指导。依据《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考核办法》及《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制度》开展督查督办,督促各业务部门、所队及时、依法、规范、有效地开展“铁拳”行动。按要求将行动中的重大案件报请市局督办。对各部门办理上级转办、交办、督办、指定管辖案件的情况进行质量评估。对标市对区及区对局年度考核目标,将“铁拳”行动落实情况纳入本区、本局“双打”工作、质量工作、食品安全工作年度绩效评估,着重将“铁拳”行动案件等工作纳入业务科室对基层所队年度条线考核。全局上下明确工作目标,找准工作靶心,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提升“铁拳”行动工作实效。

(五)加强信息报送,确保落实到位。各部门、各所队要建立“铁拳”行动工作信息报送机制,指定专人,定期报送“铁拳”行动进展情况。要建立典型案件和重要线索报送制度,严格要求报送案件查办中的典型案例、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每月13日前报送工作信息或者工作简报;每月18日前报送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案件统计表、案件查办目录、典型案例3件及重要线索(城桥、长兴、堡镇、陈家镇四所每所每月至少1条);6月18日、9月18日、11月18日前报送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表、重点案件查办情况表及上半年、第三季度、全年工作总结;11月25日前梳理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提出下年度重点案件查办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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