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平战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5-17 00:00

  • 索引号:

    SY3420221381202200014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工商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市监特〔2022〕19号

  • 成文日期:

    2022-05-16

  • 发布日期:

    2022-05-17

执法大队、基层市场监管所、特检所:

现将《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平战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6日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平战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复工复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沪市监特种〔2022〕155号)要求,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着力防范遏制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现就做好本区平战结合疫情防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 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

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复工复产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着力解决各类安全风险,有力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要督促辖区复工复产企业扎实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严格落实“三个一”工作要求。

1.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设备本体、安全附件和安全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有效,严禁“带病”开车,同时,要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做到隐患未消除前不使用设备。

2.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要根据设备的类别、特征以及操作要领,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岗位责任要求,认真梳理培训内容,精心组织开展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人员未培训前不上岗作业。

3.制定一套安全防范制度。要对本单位各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并结合当前形势,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不断完善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到安全防范制度不到位不复工复产。

二、分级分类,梯度推进复工复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实际情况,按照“有序放开、有限流动、有效管控、分类管理”原则,结合设备的特点和区域分布,开展分级分类监管。

1.对各类设备的监管要求

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各使用单位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并按照《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复工复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沪市监特种〔2022〕155号)提示的风险及安全提示开展检查,对于特种设备存在不安全状态、关键岗位和一线作业人员缺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立即停止生产或停止使用特种设备。

(1)超期未检设备:督促使用单位立即向检验机构申报检验,对于由于各种原因必须连续使用的设备,要督促企业加强日常巡查、运行监控和维护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用。

(2)在检验有效期内设备:督促使用单位按照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工作要求,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对于长期停用的设备,在恢复使用前应开展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本体、安全附件和安全联锁装置完好、功能有效,严格按照开停车操作规程及相关工艺要求启用设备。

(3)电梯维保:督促维保单位根据维保脱保、长期停运等实际情况制定维保计划,并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开展电梯维保工作。对于居民住宅、大型商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保。

2.对不同企业的监管要求

(1)大型海洋装备企业:要督促企业加强特

种设备风险研判,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并根据企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加强风险提示,通过网上督查、视频检查等方式,开展高频次监督检查,要做到定向服务、专人负责,每日与企业保持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实时掌握设备检验及运行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形成监管闭环。

(2)一般企业:要以现场安全检查为主要手段,根据《特种设备现场检查规则》的要求进行检查;对于部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闭环管理的企业或其他原因无法实施现场监督检查的企业,应督促企业使用隐患排查系统落实日常自查,并通过风险提示、网上督查、视频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由专人负责定期了解设备使用情况。

3.对设备检验要求

区特检所要认真谋划,制定复工复产期间特种设备检验方案,按照“应检尽检”的原则开展设备检验工作,对复工复产企业、公共服务重点领域、风险较高的特种设备要优先安排检验,消灭存量,完成增量,争取在6月底前实现我区特种设备检验正常。

4.对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

督促各使用单位应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对于由于疫情而导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缺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在人员返岗前应专门组织一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特种设备日常检查、操作规程、隐患排查等方面的工作要求,逐步使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走上正轨。

三、平战结合,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根据平战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以市局和区局年度重点工作为抓手,落实“三结合,三推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一) 结合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隐

患排查及风险管控

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形成安全闭环。对于危化品重点企业(包括液氨制冷、气瓶充装)、电站锅炉、大型海洋装备企业、大型商场等重点企业、行业,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管理评价自评工作,全面掌握各企业复工复产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二)结合区政府重点工作,推进特种设备智慧监管

积极推进智慧电梯建设,充分运用电梯物联网技术,通过远程监测及时发现电梯困人、设备故障等风险隐患,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救援和抢修工作,通过“技防+人防”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效能。同时,要不断扩大智慧电梯的建设领域,逐步推进医疗机构、商业场所、交通枢纽等人流密集场所的电梯物联网建设。持续推广智慧叉车建设,积极宣传引导广大叉车使用单位投入智慧叉车建设和运用,通过全天候智能防御,切实提高叉车安全管理水平,遏制叉车事故发生。同时,要不断改进和优化监测功能,为市局推动全市智慧叉车试点工作提供好的经验。

(三)结合队伍建设总体要求,推进“两双建设”

不断强化专业化队伍建设,加强特检所与市场监管所的互动频次,市场监管干部主动参与特检所的日常检验工作,特检所围绕设备本体的主要安全保护措施、基本检验要求等开展有针对性的讲解,并现场答疑解惑,不断提升监管干部对设备的认知程度。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局特种科随机抽取一定数量复工复产企业,联合各市场监管所开展现场检查,采用“以查带训”的方式,解决监管人员的疑惑,补齐日常检查中的短板,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注重做到“三落实”。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落实指导服务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提供检验保障。落实执法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请各单位于每天下午15时前,将复工复产期间超期设备检验情况统计表、疫情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督查表报送至局特种科内网邮箱(前期的日报表无需重复报送,每周三市局报表仍需报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