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崇明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2-17 00:00

  • 索引号:

    SY3420221381202200003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食品药品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市监协〔2022〕7号

  • 成文日期:

    2022-02-14

  • 发布日期:

    2022-02-17

各有关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现将《2022年崇明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4日

 

2022年崇明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掌握本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沪市监食抽〔2022〕39号)要求和市局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战略部署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加强崇明区域特色食品检测,构建与世界级生态岛相匹配的食品监测体系,聚焦食品抽检“计划抽样”“检验结果”“核查处置”“数据利用”等四大重点环节,以实现计划抽样科学客观、检验结果真实准确、核查处置依法高效、数据利用全面精准为目标,构建食品抽检工作“抽、检、处、用”全流程闭环监管模式;食品安全抽检总体合格率不低于98%。

二、工作任务

2022年全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分为:市市场监管局部署抽检监测、市局评价性抽检、区局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快速检测等5个方面,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涵盖市场销售的33个食品大类,共抽检约4100件样品,具体安排如下:

(一)市局部署抽检监测任务

根据市局抽检计划统一部署执行,全年计划约3600批次(具体以市市场监管局下达任务为准),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主要抽检本区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食品,以及本区餐饮企业销售的餐饮食品和市售食用农产品等。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综合考虑本区食品生产经营特点,结合风险等级和监管工作需要,重点对本区生产经营的食品开展风险监测。市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任务以食用农产品为主,可根据需要适当抽取本地销售的外埠食品与包装食品、“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具体实施方案待市市场监管局部署抽检任务下达后另行制定。

(二)区局评价性抽检任务

配合市局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落实好各项任务。

1.抽检哨点:综合考虑人口数量、地域特点、消费情况、社区零售总额等因素,兼顾城乡结合部、农村和学校周边等区域;渠道覆盖本区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储运、网络销售等各个环节。

2.抽检品种:按照居民膳食结构,聚焦民生重点食品品种,结合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牌。生产环节主要抽检本区企业生产的重点食品品种和品牌;流通环节主要抽检外埠入崇食品以及本区生产加工食品,覆盖本区流通环节的主要食品种类和品牌;餐饮环节主要抽检餐饮企业高风险原料、自制成品、餐饮具等;根据各类食品消费量确定抽检渠道、食品品牌和样本数量。加大对乳制品、肉制品、调味品、食用植物油、粮食加工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生食水产品等民生食品的抽检力度。

3.检验项目:预包装食品检验项目应覆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污染物限量、致病菌限量指标以及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指标等,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主要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等。

(三)区局风险监测任务

2022年区局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2项,共4个(高风险食品产品风险监测评估2个;上级部门风险预警食品产品监测评估2个),根据估算,预计80批次。

1.抽检品种:以发现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为目标,重点对无食品安全标准的风险因素和发现问题多的品种开展风险监测。

2.抽检区域和场所:抽检区域重点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集中交易市场、校园周边等区域。餐饮环节重点抽检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

3.检验项目:参照市局下发的相关计划文件执行。

(四)监督抽检任务

2022年区市场监管局共计划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100件具体安排如下:生产环节400件(常规抽检300件,专项抽检100件);经营环节3700件(食用农产品1400件、酒类100件、餐饮预计2000件,“你点我检”专项抽检200件)。食品快检11000项次(生产环节200项次;食品经营环节10800项次)。

1.常规监督抽检任务

(1)食品生产环节抽检:由食品生产科牵头,根据2022年度崇明区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计划,落实市场所、执法大队和遴选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监督抽检。抽检频次根据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等级、产品风险等级等因素确定,重点对高风险食品、崇明特色食品、2021年度抽检不合格食品等食品进行抽检。抽检项目按照国家总局抽检实施细则执行。食品生产环节计划全年开展监督抽检400件,其中,常规抽检300件,专项抽检100件。常规抽检每季度完成任务数的四分之一,11月前完成全部抽检任务。专项抽检根据相应专项行动要求开展,年底前完成全部抽检任务。

(2)市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必检品种和工作要求》及《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国市监食检(2020)184号的要求实施市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主要抽检畜禽肉及其副产品、蔬菜、水果、水产品和鲜蛋等必检品种,检验必检项目和不少于2个自选项目;同时根据市局要求、时令和不合格情况适当配备自选品种。由食品经营科委托遴选检测机构实施抽样检验,或由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会同执法人员采样、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实施检验。抽检样品件数根据市局计划确定,全年共计1400件,2至10月实施,平均每月155件。

(3)酒类抽检:根据《上海市酒类产品产销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实施酒类专项抽检,主要抽检风险较高、投诉举报较多和市民群众关注的各类散装和预包装酒类商品。由食品经营科委托遴选检测机构实施抽样检验,全年100件左右,按季度实施,平均每季度25件。

(4)餐饮环节市抽:根据市局季度餐饮环节监督抽检计划按月实施餐饮环节抽检。以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含养老助餐点)、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型以上饭店为主,同时兼顾现制现售、小型饭店、小餐饮备案等单位,结合业态、食品安全等级、风险等因素,对高风险单位、环节、品种开展监督抽检。由区局委托市局遴选的承检机构实施,费用由承检机构直接与市局结算,平均每月完成市局季度任务的三分之一,每季度100%完成市局任务。全年预计2000件,平均每季度500件。

(5)其他抽检:结合监管实际,以“三小”食品为主,重点关注保健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粮油制品和糕点等中高风险和与市民生活较为密切相关的食品,同时针对传统节日,组织开展节令食品监督抽检。针对“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等专项整治、投诉举报、舆情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抽检。此外,配合完成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专项行动中的抽检任务。

2.你点我检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区市场监管局拟组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工作。全年计划200批次,分四个季度完成。

结合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以及“两会”期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食品安全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进校园、进商圈、进园区、进市场、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宣传周期间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联合主流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以公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互动性强、传播力广的形式征集食品安全“你点我检”食品品种、检验项目、抽样场所等。根据征集的活动意见,合理制定专项监督抽检计划,抽检计划统一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市级专项/2022年崇明区‘你点我检’专项”,选择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抽样检验,并在法定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抽检数据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你点我检”专项抽检计划表

序号

时间

数量

主题

1

第一季度

50

“315”和清明节前消费者关注的节令或重点食品

2

第二季度

50

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消费者关注的重点食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活动。

3

第三季度

50

夏季高温,秋季学校开学和中秋、国庆节前消费者关注的节令或重点食品

4

第四季度

50

国庆期间和“你点我检”总结阶段消费者关注的重点食品

(五)快速检测

全年计划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11000项次,快速检测数据应及时录入“上海市食品安全快检管理平台”(网址:http://shkj.shfda.org)。其中,生产环节200项次;食品经营环节10800项次,平均每个市场所每个月完成50项次左右(其中“你送我检”25件)。 

1.常规快检

生产环节:结合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自行、统筹、合理安排快检工作,针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原辅料和食品加工过程,以ATP、有效氯、农药残留、酸价、过氧化值、亚硝酸盐等项目为重点开展现场快速筛查。

流通环节:结合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自行、统筹、合理安排快检工作,主要针对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餐饮食品、现场制售食品,重点加强对农药残留、亚硝酸盐、甲醛、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和食品添加剂等项目的快速检测。此外,加强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设立的自检实验室开展的快速检测进行业务指导,提高其自检能力。

保健食品快检:开展拉菲类、那非类、二氢吡啶类、双胍类、西布曲明、酚酞等项目快速检测。

餐饮环节:结合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针对可疑食品、环节和食品加工过程,以微生物、有效氯、酸价、过氧化值、甲醛、亚硝酸盐等项目为重点开展现场快速筛查。

常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项目表

序号

快检项目

适用范围

检测方法

1

农药残留

蔬菜水果等

试纸法

2

表面洁净度(ATP)

餐饮环节表面

仪器法

3

瘦肉精

畜禽肉

试剂法

4

有效氯

消毒液

试纸法

5

亚硝酸盐

腌腊肉制品

试剂法

6

酸价和过氧化值

食用油

试纸法

7

甲醛

水产品

试剂法

8

吊白块

米、面、豆制品

试剂法

9

吗啡

火锅底料等

试剂法

10

氰化物

食品

试剂法

 2.你送我检

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快检车、基层食品安全快检室、食品安全科普站等,结合食品安全“六进”宣传和快检室开放等活动,每月开展食品安全“你送我检”快检活动,并将结果录入“上海市食品安全快检管理平台”“你送我检”专栏。

 

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任务指标

序号

部门

流通

餐饮

其中:“你送我检”

1

新村所

200

100

150

2

新海所

200

200

200

3

绿华所

300

300

300

4

三星所

300

200

250

5

东平所

200

200

200

6

庙镇所

300

200

250

7

港西所

300

200

250

8

城桥所

400

500

450

9

建设所

300

300

300

10

新河所

400

400

400

11

竖新所

300

300

300

12

堡镇所

400

400

400

13

港沿所

300

200

250

14

向化所

300

200

250

15

中兴所

300

200

250

16

陈家镇所

400

400

400

17

长兴所

400

400

400

18

横沙所

200

200

200

19

执法大队

0

400


合  计

5500

5300

540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均衡推进抽检任务

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食品抽检监测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抽、快检工作,及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或方案,均衡安排和实施年度、季度、月度抽检监测任务,确保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任务有序推进,落实到位。

(二)落实市、区两级分工,避免重复抽检

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协作、明确责任分工。区市场监管局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划内食用农产品及中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小作坊和餐饮单位的抽检任务,抽检任务按照能进则进原则,由“上海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检测,超出“上海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能力参数的,则委托遴选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加大抽检计划统筹力度,既实现企业、品种等有效覆盖,又要减轻企业负担,减少重复抽样。

(三)深化检管结合,提高食品抽检有效性

充分发挥监督抽检问题导向作用,加强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联管联动。落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在开展食用农产品、进口重点冷链食品(畜禽肉和水产品)监督抽检时,属地市场监管所派员陪同抽样,并依法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加大对既往抽检不合格单位的跟踪抽检,对出检出2次以上不合格食品的单位开展责任约谈,督促认真排查问题原因,切实整改到位;将其列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将检查情况记入监管档案,对监督抽检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依法严厉处罚,杜绝多次检出不合格的问题发生。同时以推动企业质量提升为目的,切实推进不合格食品原因排查和复查整改工作。

(四)依法核查处置,及时稳妥公布信息

要按照“五个到位”(不合格食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的要求,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对抽检不合格产品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建立核查处置“回头看”长效机制,依托行政执法检查等多种手段切实提高核查处置工作质量。坚持“时、度、效”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稳妥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并做好消费提示和风险解析,切实发挥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作用,提升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五)严格把控工作质量,加强抽检数据分析

要加强对抽检工作的质量把控,强化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综合运用现场检查、数据抽查、盲样考核、留样复测、能力验证等多种形式对承检机构进行检查与考核,并注重检查考核结果的运用。区局将每月随机抽查本地区不少于5%抽检数据,对抽检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承检机构、所(队)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整改,不断提高抽样检验工作质量。要建立抽检监测数据定期分析工作机制,编制半年度和年度抽检监测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发掘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汇总食品安全风险点并通报相关部门,不断创新手段深挖抽检监测数据价值。

(六)严肃工作纪律

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抽检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抽检工作计划内的常规监督抽检、食品快检等抽检任务原则上按照本局各食品科室预算经费执行。食品相关科室将具体抽检任务细化到每季度,由食品协调科牵头食品生产科、食品经营科每季度汇总、通报各所(队)抽检数据在系统平台的录入情况。同时将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各专项整治工作等实际需要,积极争取计划外专项经费保障抽检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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