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的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12-06 00:00

  • 索引号:

    SY3420221381202100025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工商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市监消〔2018〕42号

  • 成文日期:

    2018-06-08

  • 发布日期:

    2021-12-06

各科(室)、所,综合执法大队:

现将《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8日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开展2018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商品和有关服务质量提升,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的通知》(沪工商消【2018】83号)要求,现结合本区实际,就集中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开展红盾质量行动是打响上海四个品牌的重要抓手。通过实行严格的市场监管和执法,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不断提升服务经济能级,提升商品品质、知名度和美誉度,营造更加放心便利的消费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督促经营者依法履行质量主体责任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商品市场监管执法,对经营者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情况,所经营商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说明书以及生产厂厂名、厂址、警示标志等标识标注情况,其他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信息进行全面检查。要按照《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综合监管随机抽查试行办法》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本区范围内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双随机抽查。检查经营者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行产品质量义务和责任。加强行政指导,引导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主体责任,主动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进(销)货台账、商品质量承诺、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消费纠纷和解等制度,诚信守法经营。

(二)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力度

1、在对重要日用消费品加强抽检的同时,加大对新消费、新领域、新工艺、新材料的抽检力度。以与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质量为立足点和出发点,瞄准标准空白和管理盲区,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风险警示工作,切实做好风险的早发现、早研判、早警示、早处置。

2、2018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的重点是家用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儿童用品、汽车配件以及老年用品等六大类商品。我们要结合辖区实际,统筹规划,科学落实本区域抽检工作。

3、净化消费环境。对商品质量问题突出的行业和领域开展跟踪抽检,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持续加大质量维权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商品质量抽检的后处理工作,通过业务指导、交叉执法、跟踪督办等方式,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净化消费市场环境。

(三)大力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要结合我局正在开展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贯彻落实《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工商总局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等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落到实处,将维护消费者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落到实处,将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落到实处。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有关服务领域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在维修售后中介等服务中欺诈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家用电器、通讯器材、家具、汽车零配件等重点领域经营行为及售后服务的治理力度,集中解决经营行为不规范、售后服务无保障、维修服务质量差等方面突出问题,切实提升重点领域的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强化消费侵权案件查办工作

要大力推进“诉转案”工作,认真梳理分析消费者投诉举报,筛查违法线索,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调查。要依法强化商品质量抽检后处理工作,要督促经营者按照《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等法律法规停止销售,对库存产品、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并做好记录供核查。对市工商局下发的不合格商品的线索,要依法依规采取立案调查、责令整改等措施,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相关行政处罚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认真落实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的各项工作部署,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确定工作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要实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定时、定人、定进度进行考核。

(二)加强教育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消费维权联络点平台,解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商品质量知识,教育和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促进形成公平、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三)加强检查指导,促进监管履职到位

充分运用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这一有力抓手,依法依规做好不合格商品的退市下架,案件查办以及消费维权工作。履行商品质量监管职责,及时查处质量违法行为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做好工作总结

对于专项执法中发现的突发事件、疑难问题、重要情况等要及时上报,并做好处置工作。2018年6月30日和9月20日前,分别将2018年第一、二季度抽检工作分析报告和后续监管情况报送区局认证科。2018年12月25日前,将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工作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区局消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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