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342022138120210001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工商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市监执〔2021〕17号
成文日期:
2021-04-20
发布日期:
2021-04-2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1年崇明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0日
一、完善机制,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
(一)强化统筹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议,强化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社会参与的审查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统计分析等工作机制,表扬推广先进典型,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整改。
(二)探索实施交叉抽查机制。探索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政策措施交叉检查。加强部门协同,发现审查薄弱环节,推动问题文件整改,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三)探索重大政策措施会审。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衔接,探索对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的重大政策措施,由起草部门会同同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审查的质量。
二、持续发力,进一步提高增量审查质量
(一)有序推进存量政策清理。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清理情况,适时组织开展 “回头看”,巩固前期工作成果。特别是对于疫情过后,不利于企业复工复产、影响公平竞争发展的政策措施要加大清理力度。有关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定相抵触的,要按相关程序对该政策措施予以废止;部分内容相抵触的,要按相关程序对有关内容予以修改,确保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应废尽废、应改尽改。
(二)优化审查方式。在严格落实“谁制定、谁审查”原则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内部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审查标准,规范履行审查程序,切实提高审查质量。不断丰富审查工具和方法,强化定量评估,提升审查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加强信息化技术运用,鼓励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必经程序纳入公文办理系统,实现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适用例外规定的,政策制定机关应向同级联席会议备案,并逐年开展评估。
(三)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按照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做好本区政府各部门推进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第三方评估工作。发挥专业机构第三方评估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测评、重大政策措施审查和清理环节中的作用,保障审查质量和审查效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精准施策,进一步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一)开展专项督导。坚持问题导向,适时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督查,选择重点行业和地区,从明确内部审查机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实际审查情况、存量清理进展等方面,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督导,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同时总结实施成效,推广先进经验。
(二)探索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相关考核评价体系,对成效显著、落实得力的表扬推广,进一步增强激励约束。对进展缓慢、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并造成不良后果的通报批评、依法依规问责,进一步增强激励约束。
(三)健全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及时回应各类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政策制定机关要畅通受理渠道,明确办理主体和程序,强化问题核查、处理和回复,及时纠正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四、拓宽渠道,进一步加强制度实施基础支撑
(一)发布审查工作提示。组织各政策制定机关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难点问题进行反馈,鼓励有条件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典型问题和主要表现。针对上述问题,由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研究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示,有利于政策制定机关进一步明晰审查程序和环节,细化审查方法和步骤,提升审查质量。
(二)推进审查队伍能力建设。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审查队伍建设,明确专门负责公平竞争审查的机构和人员,配齐配强审查工作力量,确保与审查任务相适应。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通过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重点对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审查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政策制定机关自我审查质量。加强经验交流和信息共享,打造一支能力强、业务精、素质高的专业审查队伍。
(三)弘扬公平竞争文化。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进展和成效,加强竞争倡导,提高市场主体、社会公众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公平竞争意识,督促政策制定机关更好开展审查工作,培育良好竞争文化,为崇明经济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良好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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