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价格舆情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5-17 00:00

  • 索引号:

    SY3420221381202100016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工商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市监执〔2021〕21号

  • 成文日期:

    2021-05-12

  • 发布日期:

    2021-05-17

各科(室)、执法大队、基层市场监管所:

    现将《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价格舆情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2日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价格舆情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为应对花博会期间价格问题,提高本区对价格投诉举报的处置效率,确保价格突发事件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切实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花博会期间花博园内及周边区域不发生价格舆情事件、全区不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群众价格举报和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价格舆情事件。

二、人员安排

为保障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圆满成功,组建花卉博览会价格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调度指挥,推进落实花博会期间各项价格事件的处置工作。

组  长:黄克勤

副组长:朱  璞

        方  舫  

        黄海燕   

组员为办公室和执法科各1人、执法大队5人、乡镇市场所和花博市场所各2人。

1.局办公室:负责接收、分派和回应价格舆情,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价格舆情调查和跟踪,根据舆情变化趋势及时报局领导研判决定是否需要准备后续处置措施和回应口径。

2.局执法科:统一部署指导、协调开展花博会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工作部署、联络协调、现场指导和督查督导等工作,督促各办案机构推进重点监管单位的价格监管和指导工作,协调安排执法大队和市场所负责价格应急处置工作。

3.执法大队:具体实施本区经营者的价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花博会举办期间价格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处理重大价格舆情事件、集体信访事件,督促花博园周边经营者加强内部价格管理,确保前期指导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于花博会举办前完成整改闭环。

4.花博市场监管所:具体实施花博园区内经营者的价格监管和应急处置前期工作。组织实施花博园内住宿、餐饮单位的全覆盖宣传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花博园内经营者加强内部价格管理,配合执法大队处置花博园内的价格舆情事件。

5.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认真履行价格法规宣贯和监督检查职责,规范辖区内单位的价格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要求企业落实整改;处理辖区内12315举报平台价格举报业务,配合执法大队处置花博会举办期间各自辖区的价格舆情事件。

三、应急处置事项

1.对花博会指挥部门及相关部门转来的需要快速处理的价格问题;

2.监管过程中发现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价格舆情、价格事件;

3.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群众价格举报或集体信访事件;

4.价格监测部门转来的价格异动相关问题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其他与花博会相关的应当快速处置的价格举报。

四、处置流程

(一)快速响应、协同应对。

我局收到“天价”舆情事件的交办件后第一时间同时下发辖区市场所和执法大队。辖区市场所(花博园内由花博所负责)收到交办件后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赴现场,第一时间固定现场证据,缓和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对立情绪,避免舆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同时等待执法大队的支援;执法大队收到交办件后及时安排执法人员赴现场支援,负责后续的调查处置工作,完成初步核查后,并形成调查报告报送局办公室。

(二)舆论引导、统一回复。

局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对报告进行审核和修改,形成统一的答复口径,视情况进行回应,其余人员不得就价格舆情事件擅自对外发声。

(三)依法处置、从严从快。

执法大队经初步核查发现发生价格舆情的经营单位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跟进后续处置措施,按照从严、从快的处置原则,定性处罚从严、从重,尽快向社会公示处罚结果。

五、工作要求

1.畅通价格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和咨询。建立工作日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应急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便于随时工作联系。

2.将住宿、餐饮、交通、旅游、商业零售业等重点领域列为主要监控对象,全面开展巡查,发现问题随时通报情况,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发现可能或已经引发社会关注的价格舆情、价格事件,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价格突发事件,并上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内容包括事件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4.一般事项原则上在24小时内办理完毕,复杂事项原则上在24小时内调查清楚,先解决投诉举报人的合法诉求,再立案处理相关价格违法行为,快速处置完毕后,将处置情况立即告知投诉举报人,及时将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实时向上级汇报。

 

                    

 

 

 

 

 

附件

常见价格舆情事件及执法口径

 

一、“天价”事件

根据历年上海市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实际情况,花博会举办期间崇明区的住宿、餐饮等服务供不应求,届时价格可能出现剧烈波动,易出现“天价房”、“天价餐”、哄抬价格等价格舆情事件。

舆情事件发生后,执法人员需核实:

1.经营者是否签订了《价格诚信承诺书》(注:住宿行业的《价格诚信承诺书》由区文旅局牵头、各乡镇配合引导经营者签订;餐饮行业的《价格诚信承诺书》由我局牵头、各乡镇和花博园指挥部配合引导经营者签订);

2.签订《价格诚信承诺书》的,如经营者的住宿、餐饮价格突破《价格诚信承诺书》中报备价格借机涨价,依法查处其不履行价格承诺的行为;

3.未签订《价格诚信承诺书》或经营者的住宿、餐饮价格未突破《价格诚信承诺书》中报备价格,重点查处经营者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和实施价格欺诈等常规价格违法行为。

二、标价不规范

花博会举办期间花博园周边设立了许多临时经营户,这些经营者缺乏合规经营的概念,往往忽略了对商品和服务进行明码标价的工作,历年来,本区经营者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被消费者举报的相关案例较为集中或较为突出。

舆情事件发生后,执法人员核实:

1.经营者是否存在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2.督促经营者第一时间将多收价款退还消费者并落实合理的补偿措施,最大限度的消除舆情造成的影响。(注:“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的多收价款=(实际销售价格-明码标示价格)×数量;“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明码标价”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是无违法所得,行政惩戒只是针对经营者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存在的一定程度的行为瑕疵,市场监管部门事实上尊重并维护了交易双方在意思自治下订立的合同,不需要也不应当计算违法所得。反过来说,假如借助行政强制力强行变更或废止合同让经营者退款,必然会造成消费者白吃白喝白拿的结果,而这本身就不符合《价格法》关于公平、公正、合法等原则准则的要求。)

三、违规停车收费

历年旅游旺季,我局收到多起农家乐及酒店无停车备案许可证收取游客停车费的举报投诉,花博会举办期间游客多为自驾游,而我区遍地开花的农家乐均无停车备案许可证,违规停车收费行为极易引发价格投诉举报乃至价格舆情事件。

舆情事件发生后,执法人员核实:

1.经营者无营业执照和停车备案许可证的,按无照经营处置;

2.经营者有营业执照,但无停车备案许可证,依法将无证停车收费的违法线索移交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

3.经营者有营业执照和停车备案许可证的,但超出政府指导价规定收费的,依法查处其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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