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3420221381202100004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市监人〔2021〕6号
成文日期:
2021-03-09
发布日期:
2021-03-1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一流”
能力建设决战300天行动计划
2021年是我局开展“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能力建设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为进一步凸显“双一流”能力建设的工作成果,展现市场监管干部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综合素养,为第二轮能力建设夯实基础,特制定“决战300天行动”,计划如下。
一、主题
本次“决战300天行动”计划的主题是“强素质、塑形象—花开生态岛、强我市监人”。
二、目的和基本目标
(一)目的:全面检验我局近年来开展“双一流”能力建设的成效,切实选拔一批实干型、钻研型、专家型的业务骨干、大力营造争先创优、岗位立功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市场监管干部的业务素质。
(二)基本目标:按照“双一流”能力建设方案中所确定的“六种能力”和“四项技能”,通过形式多样的考核和竞赛,鼓励广大干部善作善成,树立先进典型,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三硬”市场监管干部。最终将评选优秀个人40名(食药卫士10名、窗口标兵10名、办案先锋10名、监管能手10名)及部分先进单位。
三、参与范围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为必须参与对象;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可自愿参与(自愿参与者在能力考核中可给予适当加分)。
四、内容和形式
针对我局在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方面的各个问题,通过培训、竞赛、实务操作、笔试等各种形式,建立每名参与干部的决战档案,并进行排序。
(一)培训
1.作风养成脱产培训(由组织人事科牵头,方案另行制定);
2.业务条线培训(由各业务科室按照年初的培训计划推进)。
各参训干部的培训时长累计不少于100学时(其中作风养成30学时,各业务条线培训40学时,自学30学时)。
(二)考核
结合业务能手的评选,在“决战300天行动”中将开展不少于四次的业务考核及一次职业道德纪律(含党风廉政)考核。业务考核前,各牵头部门需组织覆盖所有参与对象的专项培训,时长不得低于10个学时。考核形式不限,实战演练、情景模拟展示、演讲答辩、结构化面试等皆可(必须包含至少1次闭卷考核),如有两种及以上的考核形式的,需明确得分占比。每类考核应区别不同参与对象在形式和内容上予以分层分类,重点考核实际工作能力,每类考核的最终成绩计入干部决战档案,具体工作方案由各牵头科室自行制定。
1.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快检技能考核(牵头部门: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科,配合部门:其余食品及药化械相关科室);
2.优化营商环境专项业务考核(牵头部门:注册许可科,配合部门:信用监督管理科);
3.执法办案业务能力考核(牵头部门:执法监督管理科,配合部门:政策法规科);
4.监管类业务能力考核(牵头部门:网络交易和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配合部门:各业务科室);
5.职业道德纪律(含党风廉政)考核(与作风养成脱产培训合并开展,牵头部门:党群工作科)
五、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分步实施”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双一流”能力建设“决战300天行动”的领导、落实各阶段工作责任。
局“双一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行动计划的部署、统筹和联系,领导小组各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其中,局组织人事科负责整体策划、组织协调、分工联系各牵头科室,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推进和督查,负责作风养成脱产培训的各项安排、负责干部决战档案的建立汇总,负责“双一流”团体业务竞赛的推进和安排,负责汇总整理局综合业务能力试题库,负责四大类业务能手的最后评定,并负责最后的行动成果展示和表彰。
局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科、注册许可科、执法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和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负责制定各阶段业务考核的具体方案(包括目标、任务、组织形式等)。
局党群工作科负责职业道德纪律(含党风廉政)考核的具体内容并组织实施,负责整个决战300天行动的纪律监督。
局办公室负责整个决战300天行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各基层所、队、机关科室要根据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明确目标和任务,组织干部积极参与培训、参与考核、边学边干、以学促干、形成练内功、比技能、强素质的浓厚氛围。
六、时间节点安排
“决战300天行动”计划的整体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12月19日,具体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第一个百日行动(2021年1月10日-2021年4月30日)
1.300天行动计划具体方案,并组建相应的工作班子,制发活动文件,开展宣传动员;
2.完成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快检技能考核(4月30日前);
(二)第二个百日行动(2021年5月1日-2021年8月31日)
1.完成注册登记业务考核(7月底前);
2.完成执法办案业务能力考核(8月底前);
(三)第三个百日行动(2021年9月1日-2021年12月19日)
1.完成职业道德纪律(含党风廉政)考核(10月底前);
2.完成监管类业务考核(11月底前)
3.完成团体大赛预赛(12月19日前)
12月20日—12月31日为“决战300天行动”的回头看及“双一流”能力建设的汇报展示阶段,期间将进行团体大赛决赛、先进人员表彰和成果展示。
七、结果运用
1.“决战300天行动”的个人决战档案采取积分制,共计600分:其中培训学时总计100分,每缺1个学时扣除1分;作风养成培训占50分;职业道德纪律(含党风廉政)考核占50分;四大类业务考核各占100分。
2.四大类业务能手的评比由相对应类别业务考核成绩(50%)、作风养成和职业道德纪律考核(10%)、工作表现(20%)和工作实绩(20%)组成。四大类业务能手在全年行动结束后统一评选,四类考核中如有一类为不合格,则丧失任何一类的评选资格。
3.干部个人参与的情况列入当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范围。在四大类业务考核中被评选为十佳的个人,将直接进入局青年干部后备人才库及相对应的专业人才库,并在晋升职务、职级、评选各类先进及绩效分配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无故不参加考核,或考核成绩居后10%的个人,如有已在人才库中的,将予以移出。考核不合格的个人,将直接影响其当年的年终考核评优、试用期转正、晋升测评等。局“双一流”能力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组织、落实情况进行考评,表现突出的单位在年底部门考核及绩效分配中予以倾斜。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此次“双一流”能力建设“决战300天行动”计划是对我局“双一流”能力建设所取得成效的一次全面检验,参与人员较多、涉及内容较广、持续时间较长。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安排,要把本次行动作为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履职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牵头部门的考核方案提前报局“双一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开展。
(二)积极参与,提升效能
局“双一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各考核方案的实际要求,加强指导和协调,局各科室、所队要密切配合、注重细节,正确处理好全员参与和选拔尖子的关系,确保整个行动推进有序。使“决战300天行动”真正成为锤炼市场监管干部在“双一流”行动中综合能力提升的“试金石”。各科室、所(队)要做好宣传发动,确保人人知晓。在部门内全员学习、并在宣贯的基础上结合此项工作同步开展本部门能力提升工作,工作计划请于2021年3月12日前报局“双一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三)加强协调,创新形式
此次“决战300天行动”涉及面广、牵涉条线多,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按照进度落实各项工作,要结合现代化手段,创新方式方法,鼓励理论+实践、专业+复合,提高培训实效、考出真实水平。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决战300天行动”为局“双一流”能力建设三年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影响其他培训和原定相关工作的开展,各部门仍需按照“双一流”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完善操作规范、制定负面清单,开展培训交流、更新业务技能试题库等,但提倡统筹资源,结合开展。
2.“决战300天行动”旨在进一步提升干部的综合素养和监管执法能力,必须以需求为导向,切实做到查漏补缺。各业务考核牵头部门在制定考核方案时,要有针对性地结合近两年培训和技能竞赛中出现的短板问题和基层实际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做到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两手硬”。
3.“决战300天行动”明确参与人员范围,但鼓励全员参与。必须参与人员除涉及牵头部门的可回避相应的考核外,其他考核一经参加,原则上需全程参与。
4.“决战300天行动”最后将进行综合能力团体业务竞赛,团体业务竞赛的参与对象为各基层市场监管所,竞赛成绩与本单位年终考核直接挂钩。
5.获奖人员及团队将在年底的“双一流”总结报告会上予以表彰。
6.局属事业单位需参照制定本单位决战300天计划并报局“双一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开展相关培训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事业单位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的参考依据。